【摘要】
“經過審查,當事人身份與庭審前辦理的手續一致,當事人之間未提出異議,出庭資格有效,准許參與訴訟。現在開庭!”8月28日下午,西苑社區聯合雨山區法院在社區活動室舉辦了一場以“贍養老人”為主題的模擬法庭審判活動。原告年過7旬的秦大爺和陳阿姨夫妻倆為了讓兒子女兒能夠常回家看看,將他們“告上”了法庭。
秦大爺和陳阿姨夫妻倆育有一子一女,子女結婚後,近幾年幾乎不回家看望老夫妻倆。二老無奈以不贍養為由將子女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令兒子、女兒每人每月分別支付500的贍養費,並要求兒子女兒每星期回家探望他們一次。
兒子和女兒也是一肚子苦水,兒子說父母倆每個月退休工資有近6000元,他自己每個月收入2000元都不到,妻子也沒有工作,家庭生活十分困難,自己平時需要照料孩子,也比較忙。女兒說父母把家產全部給了哥哥,所以贍養老人應該是哥哥的事。
法庭通過調查和詢問當事人後認為,本案的焦點並不是贍養問題,兩位老人目的是以通過起訴子女履行贍養義務的形式,希望兒子、女兒“常回家看看”。最後法院判決兒子和女兒自判決之日起每月給付父母贍養費三百元,每兩週至少探望父母一次。
在本次模擬法庭中扮演法官的是雨山區人民法院的候衛娟法官,候法官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本案雖為贍養費糾紛,但實際是父母需要子女經常回家看望,以撫慰老人精神的需求提起的訴訟。”候法官表示,日常工作中自己也接觸過很多類似案件,父母和子女打官司往往能得到經濟方面的回報,卻難以得到真情回饋。一旦對簿公堂,感情難免出現裂痕。“老人若非走投無路,不會通過法律武器來維護這一權利。然而一旦採用法律維權,可能會激化父母和子女之間的矛盾,再‘修補’親情就更難了。”候法官表示,“如果有人不願回家看老人,法律逼著他回家,反而事與願違。”
看了這個模擬的案例,在座的社區老人們都不禁唏噓不已。隨著物質生活的豐富,越來越多的老年人最想從子女那裡獲得的不是物質和金錢,而是親情。扮演原告的秦大爺說:“‘常回家看看’最需要的是‘親情’,子女唯有孝心,才會善待父母。”
西苑社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健全社會養老政策,鼓勵老年人選擇健康的娛樂方式安度晚年,讓老年人在社會大家庭中找到歸屬感,以後會將對老年人的精神慰藉納入社區服務與機構照料當中。
本報記者孫道軍通訊員王朝暉潘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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