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9 08:10
齊魯晚報
近日,
威海市民徐先生遇上了一件糟心事:
10月18日,
徐先生操作某銀行手機銀行轉賬過程中,
由於操作失誤,把4000元轉給了一位陌生人,
徐先生想把4000塊錢跟對方討要回來,
對方卻立即註銷賬號“消失”了,
現在徐先生不知道,這筆錢還能不能討回。
徐先生的手機轉賬記錄。
轉賬4000元自己備用
一失手誤轉給了他人
徐先生告訴記者,事情發生於10月18日下午4點多,當時徐先生準備開車跟同事出去辦理業務,於是想在手機上通過某銀行APP將4000元轉到自己另一個賬戶上以備不時之需。但是由於時間緊急,加之同事的催促,致使徐先生在沒有明確轉錢賬戶的情況下,將4000元轉給其手機銀行存儲的一個賬戶上。
徐先生表示:“因為朋友拿自己手機跟該賬戶持有人進行過交易,所以該賬戶才會保留在自己的手機銀行裡,但是自己並不認識對方。”
收款方聲稱核實返還
卻取錢銷號一氣呵成
徐先生在發現轉錯錢之後,第一時間選擇了報警並聯繫了銀行工作人員,銀行工作人員通過對方預留在銀行的個人信息與收款方取得了聯繫,並告知對方徐先生轉錯4000元的情況。
徐先生說:“對方一開始表示,會去銀行進行核實,如果確實有轉錯錢的情況,他會把錢原路返還給我,但等到銀行再次跟對方確認的時候發現,4000元已被取走,對方銀行卡也處於註銷狀態,手機也從此處於關機狀態,聯繫不到。”
隨後,徐先生在銀行工作人員和警方辦案人員的幫助下,獲取並核實了收款方持卡人的身份信息,徐先生表示,如果對方仍不予以歸還轉錯賬的4000元,自己將拿起法律武器跟對方進行討要,維護自己的權益。
遭遇此類問題
律師教你如何維權
針對徐先生的遭遇,記者聯繫到了山東廣耀律師事務所李雪律師。李雪表示,如果徐先生所說情況屬實,收款方的行為可能會構成不當得利,按照法律規定,徐先生可以通過公安部門查詢到不當得利人的身份信息後,通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收款方返還4000元。
“我也曾經處理過此類案件,法院也依法支持了返還不當得利的請求。希望本案件收款方及時返還所收款項,避免不必要的麻煩。”李雪說。
目前此事還在處理過程中,記者也將對此事持續關注。
來源|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李英豪
編輯:丸子
審校:鄭義
監製:丟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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