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表9個涉稅風險一定要注意

1.工資個稅計算是否正確

2.人員是否真實

3.工資是否合理

4.是否申報了個稅

5.是否存在兩處以上所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707號)第二十五條規定:“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彙算清繳的情形包括:

(一)從兩處以上取得綜合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的餘額超過6萬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九號),非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內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內申報納稅。

6.是否存在已經離職人員未刪除信息

7.適用稅目是否正確

重點檢查企業是否存在在計算個稅時是否故意把“工資薪金”項目轉換為“偶然所得”“其他所得”等,把高稅率項目轉為低稅率項目,造成少申報個稅。

8.年終獎計稅方法是否正確

根據財稅[2018]164號,居民個人取得符合規定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單獨計算納稅,也可併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併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注意: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採用一次。

9.免稅所得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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