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张波 张亚林 通讯员 侯杰
4月14日上午,辉县市法院执行局一次执结7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7位农民工高兴地从执行法官朱新昌手中领走了54618元工资款。这是辉县法院运用线上平台,通过“无接触”执行成功的又一案例。

王某某等7人受张某某雇佣,在辉县市某小区二标段工程中从事打灰工作。工程结束后,张某某共欠王某某等7人工资款54618元。2019年9月20日,王某某等7人将张某某起诉至辉县市法院。
2019年12月6日,这7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立即启动了涉农民工工资执行预案,优先执行,展开查控。但系统反馈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承办人朱新昌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张某某,督促其立即履行法律义务。张某某虽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但又称无能力履行而迟迟不见行动。
随之而来的新冠疫情,并未使得案件停滞不前,辉县法院执行局决定进行“无接触”执行。快速将被执行人张某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依据法律规定,充分运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张某某享有到期债权的第三人辉县市某小区的工程款54618元予以扣留并提取,该案案款全部执行到位。
4月14日,7位农民工顺利拿到了血汗钱,辉县市法院执行局依法、公正、及时、高效的执行,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更为今后的执行协作提供了又一执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