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市人民政府
關於解放路老舊建築拆除改造範圍的
通 告
臨政通告[2020]7號
為改善城市環境,提升城市品質,加快推進省城副中心城市建設,市政府決定對解放路老舊建築進行拆除改造。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590號)、《山西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等有關規定,現將該項目拆除改造範圍通告如下:
一、拆除改造範圍
解放路鼓樓北大街十字口至解放路立交橋兩側。
二、禁止實施的行為及法律後果
(一)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所屬範圍內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實施下列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違反規定實施的不予補償。
1.新建、改建、擴建房屋;
2.改變房屋用途;
3.分割轉讓和分戶(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4.非住宅房屋租賃;
5.其他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
(二)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1年內,各有關部門對於上述行為暫停辦理相關手續。
臨汾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2日

本文轉載自"https://www.toutiao.com/item/6819209853383213576/",文中觀點並不代表本號觀點。本號尊重原創版權,如有冒犯,請私信立即刪除。同時歡迎各類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