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天。
關於“總裁父親鮑毓明涉性侵養女”事件的熱度,一直居高不下。
說實話。
我很慶幸這類事件能被大力曝光,引起全社會的憤怒和關注。
但就在這兩天。
這件事有了非常魔幻和令人驚悚的風向——
開始有人竟然在期待事件“反轉”;
不少人還開始猜測列舉了所謂反轉的“證據”。
為了讓大家更清晰地瞭解這件事;
腿毛簡單梳理一下整件事的過程。
(瞭解的朋友可直接跳過這part)
2020年4月9日。
《南風窗》雜誌發表了一篇名為《涉嫌性侵未成年女兒三年,揭開這位總裁父親的“畫皮”》的報道,瞬間引起了全網的憤怒和震撼。

報道主要講述了身高一米九、體重近200斤的中年男人鮑毓明,多次對自己14歲、體重僅有70斤的李星星(化名),進行性侵。
不僅於此。
鮑毓明還會給星星播放——
充斥著大量色情畫面的,未成年人性題材影片。
而且一邊讓她看,一邊還告訴她:
“你看大家都是這麼做的,國外也是這麼做的。別人家都是這樣,只是沒有告訴你而已。”

除此之外。
鮑毓明還給星星營造了一個“只有他”的世界。
他給星星註冊了一個微信號。
裡面只有一個好友,不是媽媽,而是他。
他限制星星的自由和奪走她的隱私。
上廁所不允許她關門,在家裡裝監控攝像頭;
隨時登陸她的微信、QQ,隨時收走她的手機......
他還給星星各種性暗示、洗腦、精神控制。
不讓她說“難受痛苦”這類話;
不准她說“被爸爸按在床上”;
要求她不能有比“爸爸”更重要的事。
甚至鮑毓明曾經還常對她說:
“人和動物也能做。”
“你媽媽和你也能做。”
“我們做的事是很正常的。”
“你不能把我們的秘密說出去,說出去你就不乾淨了,所有人都會討厭你。”
“這個世界上,只有我是對你最好的人。別人都是壞人,都想害你。”
......
總而言之。
星星一直都被鮑毓明控制著、支配著。
儘管期間她有過逃跑,有過尋求公正;
但最後都以失敗無果告終;
因此還患上了抑鬱、焦慮,甚至自殺過好幾次......
我相信任何一個正常人;
看到這些殘忍的細節和信息;
都會無法抑制內心的噁心和怒氣。
但鮑某看到這些信息後。
第一時間想到的,不是究竟給了星星多大的傷害。
而是一番毫無說服力的回應:
“我的人品有目共睹。”
“對她百般疼愛,她恩將仇報。”
“事情說起來話長,但我和她從來沒有以‘養父女’的關係相處”。
接著一段時間後。
也有專家出來表示,這件事中“女孩母親監護失職”。
再接下來。
鮑毓明的姐姐也出來表示支持弟弟。
聲稱鮑毓明和星星,不是養父女關係。
站在各自的角度來看,這些發聲看似合理。
但其實。
他們都在或多或少地,減輕了鮑毓明在這件事中的錯誤。
而更讓我沒想到的,是前天財新網的一篇報道。
這篇報道乍一看是在尋求多種聲音;
但在我看來;
這更像是一篇以鮑毓明角度所寫的故事匯:
充滿了對事件的幻想,充斥著對女孩的攻擊。
財新網對這篇報道的總結是這樣的:
“這更像是一個自小缺少關愛的女孩,向“養父”尋求安全感的故事。”
為什麼這麼說呢?
文章中提到:
一開始。
鮑毓明只是在網上發帖,想收養一個孩子。
隨後女孩的媽媽看到了帖子,加了他的QQ溝通。
當時女孩已經14歲多,一米7的個子。
鮑毓明則認為孩子的收養年紀太大了,於是打算拒絕。
但女孩母親認為自己沒有能力;
女孩跟著自己很可憐;
於是請求鮑毓明見了女孩面再說。
結果一見面,帶女孩出去玩了兩三次;
他發現兩人相處的很好。
於是動了惻隱之心,決定幫幫她。
但由於他是單身,無法辦理收養手續;
於是只能不辦手續,暫時一起生活。
而這,也是女孩自願以及徵得母親同意的。
之後女孩母親還告訴他:
“等女孩到了年齡就可以與他辦理結婚手續。”
於是就這樣,鮑毓明和女孩共同生活在一起了。
為了證明自己所說的。
為了證明兩人的“戀人”關係。
鮑毓明特地提供了他和女孩的聊天記錄;
並且還表示自己19年初時,給女孩送過訂婚鑽戒。
不僅如此。
文章中還提到了女孩的一些態度,比如:
1.女孩主動承認過自己和鮑是戀人關係。
2.女孩在報案後仍和鮑關係密切交往親暱。
3.女孩曾意識到鮑有些疏遠,有過不滿吃醋還撒嬌。
4.女孩有顯示出對鮑的追求,對他說過“我愛你”,稱他為“心愛的大壞蛋”,並表示“反正我是確定陪伴你一生了。”
所以,在鮑毓明看來。
女孩之所以會做出報警、自殺;
和一系列“反常行為”;
都是使性子、情緒化、為了洩憤,想讓鮑某哄她。
除此之外。
報道中的女孩,還是一個性格很“奇怪”的人。
她一會兒對鮑很好,一會兒又很恨他;
這樣反反覆覆的行為,令人費解質疑。
於是據鮑某猜測;
這有可能是周邊的同學帶壞了她;
也有可能是原生家庭帶來的創傷。
總之簡單來說,財新這篇文主要是以下幾個點:
1.鮑和女孩不是養父女關係,是戀愛關係。
2.沒有否認兩人發生過關係,但是女孩“自願”。
3.鮑人品不錯,好心收養,但被反咬一口。
4.女孩受過創傷,可能有心理疾病,很情緒化。
甚至有網傳這篇報道的作者在朋友圈斷言:
“小女孩13歲找了個留美歸來sugar daddy,長大了變心了。”
我不知道這篇報道的作者,究竟憑藉什麼如此斷言。
但我知道。
在她公然說出這些話時,攻擊傷害的,是當事女孩星星。
沒錯。
我不否認財新這篇報道也有可取之處。
畢竟讓我們知道鮑毓明的態度,以及更多細節;
可以讓事件還原地更加全面、真實。
但,我同樣不可否認的是;
這篇報道更加站在了鮑毓明的立場;
彷彿他是最大的受害者,彷彿星星才是最有心機的女孩。
這不玩兒嗎?
我就想問。
如果真像作者所說的那樣,星星缺愛,鮑毓明好心幫忙。
那缺愛的方式,就是和她發生性關係?
幫忙的方式,就是精神控制,和她上床 ?
我相信任何一個有品德有良心的男人;
都不會選擇用這樣傷害的方式去幫忙吧?
所以鮑毓明是受害者?
太站不住腳,太可笑了。
有網友不理解:
“如果女孩真的很痛苦,那為什麼反反覆覆?”
“她為什麼會對鮑有些親密舉動和言語?”
我想林奕含的悲劇,已經充分能夠解釋了。
林奕含把自己13歲遭受的性侵故事寫成了書,《房思琪的初戀樂園》。
書裡,13歲的少女房思琪;
長期遭到了文學老師李國華的性侵。
陷入各種不解和痛苦的她,不斷被李國華洗腦:
“這是老師愛你的方式。”
於是。
為了說服自己活下去;
為了不讓自己那麼痛苦;
為了不會覺得自己太髒;
她只能把老師的這種行為,稱為“愛”。
現實生活中和房思琪一樣的,還有很多女孩。
就在財新網報道發出後。
有網友說出了自己藏了20多年的秘密。
她在7歲左右;
被17歲的表哥以“做遊戲”的名義,多次性侵。
年紀還小的她並不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
只知道每次性侵後,表哥還會很疼愛她,對她很好。
直到12歲那年,她有了性的認識,知道了那是性侵。
但,她沒有告發表哥。
而是做出了和星星、房思琪一樣的行為;
對傷害自己的人,有了一些奇特的依戀,並故意接觸對方。
你說這真的是“愛”嗎?
你說這真的是“依戀”嗎?
不是的。
這只是受害者在即將陷入深淵時;
不得不採取的一種,最可行的自我保護和拯救。
如果她們不這麼欺騙自己、麻痺自己;
假裝沒有人侵犯自己,假裝一切都是自願的;
她們會不知道,以後究竟要怎麼活下去。
而更讓人心疼的是。
在這位網友說出自己的經歷後,她收到了很多女孩們的私信。
裡面全是黑暗的秘密。
有生父、繼父、養父、爺爺、堂表哥、老師、鄰居......對她們性侵的經歷。
她們都在聲訴強調:
“對!一模一樣!”
“我當時也假裝愛上他了!”
“我也有親近他的行為!”
“但我們都不是自願的!”
所以。
人們能理解林奕含和網友們的痛苦和經歷。
那為什麼就不能理解星星的情緒反覆;
絕不是簡單的“情感糾葛”;
而是過早的性行為導致摧毀她人格的創傷呢?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
在財新報道出來後,也有不少網友說這是一個大反轉。
有人說這是一個仙人跳的故事。
有人說這是二奶求轉正沒玩好。
有人說女孩家裡鬧分手開口一個億。
有人說這就是“小情人”“嫩老婆”“找糖爹”,裝什麼無辜。
還有人說“兩情相悅,為什麼要剝奪性愛權利?”
甚至網上還莫名其妙出現了關於“爹系男友”的熱搜。
我不知道這些網友到底哪來的依據。
但在我看來,不管有沒有依據;
上面所有突破人性的詞彙和表達,對女孩都是一種侮辱。
這些人口口聲聲說要多聽四面八方的細節意見。
但其實,在他們心裡;
卻似乎都在等待著一個“反轉”的論調。
這讓我想起一個由真實故事改編的美劇。
《難以置信》。
女主是一名18歲的少女,瑪麗。
有一天她報案;
表示自己在前一天晚上遭到了入室綁架和強姦。
對方強姦犯是一個老手。
選在深夜潛入家,戴著面具,只露出眼睛;
而且還反著綁住了她的雙手,用刀威脅她;
最後對她進行長達數小時的性侵,還拍攝了很多裸照。
更令人恐懼的是,強姦犯的心思非常縝密。
為了不留任何證據;
他會要求瑪麗去洗澡、刷牙;
甚至在離開時帶走她的床單和被罩。
由於犯罪現場過於乾淨;
再加上瑪麗報案的表現非常冷靜、理智;
沒有任何難受痛苦的一面;
於是警方對她的報案,產生了質疑。
再後來。
瑪麗的兩任養母告訴警方,瑪麗在案發後沒有任何怪異。
而且在早些年;
瑪麗還曾有過為了引起關注,譁眾取寵的行為;
所以,警方對瑪麗,產生了更多的懷疑。
於是在接下來。
警方一遍又一遍地喊瑪麗去做筆錄。
瑪麗也只能一次又一次地重複自己被施暴的過程。
但因為這樣。
瑪麗的情緒漸漸不穩定,心理狀態也越來越差。
這導致她在敘述前後供詞時;
開始記憶混淆,有了一些不一致的地方。
而看到這些不一致的供詞後。
警方彷彿像抓住了什麼巨大疑點,更加懷疑瑪麗報假警。
於是在一番帶著誘導和逼迫的質詢後。
瑪麗不得不死心回答:
“沒錯,沒有強姦犯。”
你看這一幕是不是似曾相識?
是不是和那些只想盯著星星漏洞,糾結於星星為什麼會和鮑親暱的人們一樣?
似乎女孩只有成為他們心裡所想的那樣不堪;
才是對的,才是好的;
才能證明自己足夠見世面、明事理;
才能符合他們心裡所要的那個“真相”。
而這會導致什麼後果?
影片裡,傷害瑪麗的人重新出來作案,傷害了更多的人。
現實裡,在星星曝光的鮑毓明的QQ上,仍有很多關於“送養”的聯繫人。
這樣的後果誰能承擔?
誰都不能。
但對星星蕩婦羞辱、汙名化的人,沒有一個是無辜的。
直至今天,鮑毓明事件又有了一些新的進展。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已經派出聯合督導組赴山東,對該案辦理工作進行督導。
財新網也對此前文章的不嚴謹作出道歉。
星星媽媽表示,女兒曾遭鮑毓明威脅“說出來就殺了你媽”。
還有更多的一些細節和信息;
相信之後也會被慢慢地被曝光披露出來。
雖然我不知道這件事最後的結果是什麼。
但我還是希望——
這起事件,不要僅僅活躍在網絡輿論場上。
而應要成為強有力的警示;
成為完善相關法律的契機;
讓這類利用漏洞、濫用信任、依仗關係脅迫傷害他人的敗類,無所遁形。
同時我也希望這個社會;
別再有人去圍攻一個勇敢去報案的女孩。
別再有人莫須有地對她們進行蕩婦羞辱。
別再有人用自己狹隘骯髒的思想去臆測。
別再有人毫無根據一心惡臭地期待反轉。
別讓那些好不容易鼓起勇氣站出來的女孩,再退縮了向前的腳步。
“全球每8個被性侵的人,只有1個會去報案”的數據,已經夠令人震驚和不敢想象了。
請別讓這樣的概率更低。
別讓敢說話,敢站出來的人更少。
因為那樣,惡魔則會愈加,肆無忌憚。
我相信這都不是我們想看到的。
可能會有人說,我也只是站在了星星的立場思考,不公平。
但我想說。
一個40歲的成年人和一個14歲的少女發生了關係;
是事實,沒得洗。
光憑這點,鮑不無辜,一點都不無辜。
另外最後的最後。
我還想真誠地對星星、對這些受害者說一些話:
請不要覺得自己這一輩子都毀了。
你們沒有做錯什麼。
你們不要感到羞恥。
那些前途從此一片黑暗的,失去尊嚴的;
從來都是這些性侵者、強姦犯,而絕對不是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