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石镜乡力促扶贫资金效益最大化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怀宁县石镜乡全面强化脱贫项目资金使用监管,坚持“严格项目审核、严格项目监管、严格资金使用”,力求项目资金监管到位、使用安全,推进精准扶贫,筑牢安全屏障。

该乡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做好项目审批工作。按照全乡脱贫计划,围绕脱贫重点确定扶贫项目,按照村(社区)申报、乡审核、县审批的要求,根据各村(社区)上报的扶贫项目实施方案,对所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待项目按照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方可进入项目库等待实施,确保项目选择的科学性、可行性。

同时,该乡严格项目监管,按照县批复后的项目实施方案,加强对扶贫项目的监管。乡扶贫工作站会同财政分局多次到项目施工现场调查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确保工程按规定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完工,确保全乡扶贫项目资金无任意调整挪项、无擅自分散使用,无“半拉子”工程现象发生。

此外,该乡还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压实资金使用者主体责任,重点加强对资金支出和项目实施进度慢、公告公示制度执行不严格、资金使用不精准、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的查处。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在项目申报、评审、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单位、乡纪委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专款专用,足额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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