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公司放假四個月,一直到八月一號,這四個月我們應該問老闆要工資嗎?

宏美曉雨


按要求企業是要給員工發放相應工資的,但基於目前一些企業的情況,如果他不發工資給你,你直接要肯定是不現實的,因為你要也不會有。


一、國家對疫情期間工資的發放規定

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

因為疫情原因,你們公司放假了四個月,這四個月是不提供勞動的,那麼按照規定企業應當發放基本的生活費用。那麼生活費是多少呢,一般是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不同地區的發放比例略微不同。

二、既然沒有主動發放給你,那麼你主動要也是沒戲的

我有一些發小在工廠打工,他們最近幾個月也都沒有上班,工廠都發了基本工資,但都是一些比較大型的工廠,資金實力比較強。一般小的工廠壓根就沒有一分錢的工資,因為那些工廠本身自己都很難活下去了。

從法規角度來講你是有工資的,你是可以去要的。但是從現實角度來看,你肯定是要不到工資的。要怪就只能怪你當初進了小企業,中小微型企業的抗風險能力很差,幾個月的停工能夠保證企業不死就很不容易了,就別說正常發工資了。

三、特殊時刻雖然艱難,但也都互相理解一下吧

國內疫情高峰的時候,很多企業都停工停產了,等到疫情階段性勝利之後,海外疫情又爆發了,看上去好像和國內沒啥關係,其實對國內影響非常大。首當其衝的就是外貿行業,最近一段時間不少企業停工了。

沒有工資的你確實很難,發了工資的企業可能就撐不下去了,你是願意失業呢,還是願意不拿工資扛過這幾個月呢?我只能說大家互相理解一下吧。


八魚先森


雷哥觀點:按規定,必然是可以討要相應的報酬,但要不要得到,這個真不好說。實際上,這是老闆的策略性手段,目的就是逼迫你主動辭職走人。


首先,按照勞動法規定,公司放假4個月,要給員工發放生活費的。

公司放無薪假四個月,實質上就是停工。由於這個停工並非是由於勞動者原因造成,所以,國家的相關法規對這種情況有相應的政策。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因此,公司放假4個月,第一個月應該照常支付你們的薪水,原來是多少這個月的薪水就是多少,然後第2-4個月,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薪酬。


故而公司想放無薪假,是對勞動者的侵權,作為勞動者,你可以想當地勞動監察部門反映情況,維護自己的權利。


其次,公司放無薪假的目的,是想借機逼迫你主動辭職,節省公司辭退你的賠償金。


別說現在公司放無薪假,根本不打算支付任何報酬給你,就算公司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比照最低工資標準支付薪酬給你,你也無法維持有效的生活開支。


如下圖所示,最低工資標準核定的工資額非常有限,只夠維持基本的生活保障,對於那些有房貸或債務的人來說,這點錢是不夠開銷的。


因此,公司所謂的放假4個月,不過是欺世盜名的藉口而已,其真實目的,就是要逼迫這些勞動者主動辭職,這樣公司就不用對勞動者進行解除勞動合同賠償。


總體上,作為勞動者,如果你能夠找得到新的工作單位,最好也不要在這裡和這樣的奸詐老闆玩心計,早點找到一份新工作,也許比在這耗著更有利。但是,如果你暫時也無法找到新的工作,那就要勇敢站出來,和自己的同事們一起,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反映情況,請政府主管機關為你們撐腰做主。


我是優質職場領域創作者、問答達人、問答青雲計劃獲獎者【雪天驚雷】。如果我的觀點對您有啟發、有幫助,勞煩您點贊並關注我,雷哥將把職場乾貨與您分享到底,謝謝!


雪天驚雷


這個事請怎麼說呢,從相關法律角度來講,你們員工應該問老闆要放假期間的工資,但從公司實際的經營情況來講,你們員工又沒法開口問老闆要工資。要還是不要,都是一個兩難的事請。我個人認為,你們員工還是得問老闆要工資,就按照最低工資的70%要吧,一個月也就千兒八百的,扣掉社保之後,到手的錢更少。

我之所以說員工應該問老闆要工資,是因為《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明確要求,就是非因員工本人員工導致公司停產停業而出現員工放假的現象,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公司應當給員工按正常待遇支付工資,超過一個週期的,員工未提供勞動的,公司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這裡的規定一般是指按照最低工資的70%支付員工生活補貼。結合你的問題,你們公司決定放假4個月,很顯然放假的原因不是員工導致的,是公司方的原因,所以按照該法規定,公司應當給你們放假的員工支付工資,所以你們這4個月應該問老闆要點工資。

同樣,我之所以說員工沒法開口問老闆要工資,主要是因為今年的疫情對公司影響非常大,從過年到現在公司可能都沒有任何收益,如今又要持續放假4個月,直到8月份才復工,這也就是說公司在長達半年多的時間裡都沒有經濟收入,所以公司實際上是沒有錢給員工發放工資的,公司的困境可能非常嚴重,所以在這種局面下,老闆也是有心無力,而公司放假4個月,員工又不幹活,這樣去問老闆要工資,確實很難開口,即便開口要,也不一定能要到錢。

但話又說回來,公司要放4個月的長假,想要一分錢工資不給員工,員工是沒有義務白白等候公司的,必然會有很多員工離職,所以我認為老闆為了能夠在8月1號順利復工,還是有必要給員工發放一點生活補貼費用,這樣不至於員工都走完,到時候復工沒人幹活又是大麻煩。

綜上,雖然公司很困難,但從法律以及公司的長遠發展來說,公司放假4個月還是要給員工發放一點工資的,如果一點都不給,也確實說不過去。因此,老闆如果不提工資的事,員工還是要問老闆要這個工資的。


Sir聊HR


從法律角度來講,公司放假期間應當支付相應的工資。工資標準按照國家關於停工停產期間的工資發放規定

4月份,即第一個工資支付週期

在4月份,根據國家相關規定,企業應當支付給你勞動合同標準的工資,也就是說企業不能扣你工資。

當然,如果你們的工資結構是基本工資+績效工資,那麼,作為企業,可以扣除績效工資,只發放基本工資。

5、6、7月在超過第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後

因為是公司放假,我們認為,勞動者沒有提供勞動,那這個時候,公司應支付生活費,生活費的標準按當地的政策執行,每個地方的標準會有所不同。

一般來說是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當然也有一些地方是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如上海;也有一些地方是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如北京。具體以當地政策為準。

另外,需要說明的是,企業發放生活費,有的地方是企業要承擔員工個人的社保公積金、有的是不需要承擔,有的是承擔一部分,具體也是以當地政策為準。

企業的非常規操作

如果,這個企業有個很牛逼的HR,如果這個很牛逼的HR在你們籤合同的時候給你們埋了個坑,那麼,企業有可能真的不用發工資。

適用“勞動合同中止”情形,具體怎麼操作,作為一個有社會責任感的HR,這裡不多做敘述。


如果企業沒有發放工資,勞動者怎麼維權

如果,企業沒有按照規定發放工資,作為勞動者,可以這樣去維權:

以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企業支付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是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不足半年的支付半個月工資,超過半年不滿一年的支付一個月工資。

如果你的工資超過社平工資3倍的,12年封頂。

如果你的工資不滿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算。

這裡講的工資是指前12個月平均工資。


當然,也有人會覺得應當和企業共患難,在企業如此困難的時候,企業不發工資是理所當然的,畢竟唇亡齒寒,皮之不存毛將焉附。

也有人覺得,企業這個樣子了,趕緊出去找工作,沒時間和企業耗,那也是一種選擇。

歸根到底,個人權益、個人同情、個人生存到底怎麼選,看自己的平衡了。


胖主任


你好,很高興能夠回答這個問題。

公司放假四個月,一直到八月一號,這四個月可以向公司主張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60-80%的工資。

今年受新冠疫情影響好多公司訂單下滑甚至取消,不得不採取減薪、裁員甚至放假的措施,還有些公司支撐不下去,就宣佈倒閉破產等,此類新聞在網上幾乎每天都可以看到。

雖然人社部有發佈相關文件,為應付困難,企業可以同員工協商採取減少工時、減薪等辦法,儘量少裁員或不裁員,但公司應該是沒有辦法了,但凡有訂單公司應該都會開工,萬不得已才會放假。

但是放假期間,根據法律規定,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一般就是一個月)的應當支付員工生活費,各地政策不同,一般是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60-80%,所以,根據這個規定,可以向公司要這部分工資,這個是於法有據的。必要時也可以當地勞動主管部門申請協助。

另外,就是放假期間建議可去其它單位兼職,畢竟那點生活費是不夠養活自己和家人的,但最好事先和單位說好兼職的事宜,以免誤會,一般公司都會同意的。而且,公司能不能緩過來也不好說,所以提前打算非常有必要。

最後,祝你能夠拿到自己應得的工資,並早日找一份好工作。

以上是針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希望對這位朋友有所幫助。


梓煦


公司放假四個月,停工停產,員工工資發放是這樣的:

1、 在一個工資支付期內(30天),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報酬;

2、 公司放假4個月,已經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了,如果這期間有員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並與公司重新約定工資標準,公司可以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向員工支付勞動報酬,但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3、 公司放假4個月期間,且員工沒有提供任何勞動,公司應支付生活費,生活費的標準按當地的政策執行,每個地方的標準會有所不同。

最後想說的是,上面是法律規定,就是員工有享有這個權益,至於你們是否要向公司去主張這些權益,決定權在於你們手上。現在也是有部分公司的員工寧願不拿薪資也要跟企業共患難,一起渡過難關,這也是看你們跟公司的具體情況。

另外公司放假這麼久的時間,也可以考慮看其他的工作機會,畢竟只是領取生活費可能也不夠支撐日常開銷,更何況有些人還揹負車貸房貸,所以早些做準備吧。


人本智業sue


想法很好,現實很殘酷,老闆又不痴,老闆

也不傻。不幹活有錢拿,現實嗎?在疫情

間,老闆也是賠,員工也倒黴。

今年由於疫情的原因,全球都受了嚴重的影

響。對於中國企業,也是嚴重的衝擊。外

貿出不去,國內銷路也很有限。有許多的中

小企業,關的關閉,破都破產。

有一些企業經濟實力比較強,但是也經不住

時間消耗,只能選擇停產。等待全球的疫情

過去,然後開工。他們選擇停產,也是無奈

之舉。

新冠狀病毒影響全球,中國很多企業,沒辦

法開業,直接影響到農民工的收入,怎麼

辦?只能選擇等待。

放假期間,老闆該不該開工資?不應該給工

資。老闆都沒有任何的利潤,又怎麼產生工

資的存在。老闆虧的錢更多,如果他們不咬

緊牙關,他們當前的這一關很難過去。

就算他們停產關門,他們照樣的有經濟的支

出。而作為打工者的我們,只是少了一份收

入,而老闆同樣是少了收入,他們的少收

入,比我們高的多的多,有什麼辦法呢?

我們少了收入,但要多一份理解。如果老

板賠錢了,我們怎麼可能賺得到工資?

以上的回答,希望能排除你心中的疑問,對

你有所幫助。


文清哥


這種情況是可以向老闆要公司的,因為法律規定如果是因為公司原因,讓員工無法工作的話,公司有義務要保障員工的基本工資,每個月工資不低於兩千五,保障員工的基本生活。而且放假時間這麼長,對於員工來說,如果要負擔一個家庭的支出,肯定是沒有保障的,而且很有可能會造成公司失去很多員工。



但是其實能不能要到是沒辦法確定的,因為公司如果實在沒有這個能力給你們開工資的話,再要基本上也不會有什麼結果的。如果你又很著急用錢的話,其實你可以考慮換一份工作,畢竟按照今年的疫情基本上四月份已經有很多企業的復工了,而且四個月的假期一直持續到八月,可以做很多事了。


努力搬磚的小白


你可以拿著你和公司簽署的勞動合同、和《勞動法》裡的相關規定去找公司協商。如果你有理有據,公司還不支付工資可以去申訴,反過來就只能接受公司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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