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於發放“工會會員消費券”
促進消費的通 知
各縣市區總工會,市直各單位工會:
為貫徹落實市政府辦《宣城市“冬去春來暖生活”消費促進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積極應對新冠疫情對我市零售行業的影響,現就發放“工會會員消費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發放標準:工會會員消費券(提貨憑證)由各基層工會根據《安徽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皖工發〔2018〕3號)規定,在本年度職工集體福利節日慰問項目中安排不低於100元/人標準發放。
二、消費時間:工會會員消費券(提貨憑證)為領取之日起至2020年5月10日前使用完畢。工會會員憑工會會員消費券(提貨憑證)到所在基層工會指定的商家消費(提貨)。
希望各級工會組織加大宣傳力度,做好工會會員消費券 (提貨憑證)發放工作,引導廣大職工在受影響較大的領域進行消費,助力企業發展。
宣城市總工會
2020年3月30日
- 溫馨提示:發放“工會會員消費券”的經費由全市各基層工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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