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讀懂《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之爭

近期,司法部就《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徵求社會意見。

一文讀懂《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之爭

有人認為,此條例條件過於寬鬆,恐重蹈五胡亂華之覆轍,因而表示堅決反對;也有人說,盲目的情緒化反對,是種族歧視與粗陋的排外主義表現。我們先了解一下事情的來龍去脈。


一、《條例》的初衷是什麼?

從官方表述看,該《條例》主要是為了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規範外國人在中國境內永久居留管理,保障取得永久居留資格外國人的合法權益。


從民間的揣測看,或許是為了吸引投資和精英人才,彌補勞動力結構性失調,甚至解決3000萬光棍問題。


二、網友的擔憂有哪些?

知乎網友:我不反對居留,我反對永久。

在我國,永久居留制度可追溯到1985年出臺的《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真正建立則是在2004年,公安部會同外交部發佈施行了《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規定符合條件的外國人將獲得《外國人永久居留證》,並在華期限不受限制。所以像上圖網友這種想法顯然是不現實的,是否允許“永久”居留也不是此次意見徵求的範疇。網友們真正擔心的主要有以下幾點問題:


1.條件過於寬鬆。例如當前《條例》內容中“突出貢獻”“效益顯著”“國際公認傑出成就”“國內知名企業”“國際知名高校”之類的表述比較多,這種模糊的概念,解釋說明的權力最終到底歸誰所有呢?如果條件放寬之後,很多人擔心入境外國人會激增,有人擔心很多黑人和洋垃圾會藉此進入我國,影響我國社會治安的和諧。


2.非法移民問題。廣州、義烏等城市據說有20多萬非法移民,網友擔心《條例》出臺後,會將部分無法確定身份,多次遣返無效的非法移民逐步轉為永久居留進而規範管理,卻增加了不安定和諧的因素。


3.擠佔公共資源。我國雖然幅員遼闊,但是人口眾多,且仍然是發展中國家,醫療、教育、就業資源本來就比較緊張,有人擔心大量外國人湧入就也會更加艱難,社會公共服務也會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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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變相的“雙重國籍”問題。比如已經移民國外的原中國人,將資產轉移到國外,然後可以通過在中國投資、與中國人結婚等方式,又獲得在中國的永久居留權,享受在中國購房、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等國民待遇甚至是其他超國民待遇。


5.超國民待遇。 改革開放以來,為了提升國際形象,我們刻意地在治安、行政方面給予外國遊客及僑民較高規格的待遇,來提升我國在國外的口碑,但是一些外國人不遵紀守法,侵害中國公民權益卻從輕處罰或不予處罰的案例讓很多網友憤憤不平。

6.權力尋租。第十三條規定經高校、科研機構、高新技術企業、知名企業引進推薦的技術人員可以申請,這也可能會導致一些灰色渠道,即有資格推薦的機構,鑽法律空子以此牟利。


三、我們應當怎麼看?

1.就這一事件本身而言:徵求意見就是不斷優化完善的過程,合理的民意必然會被吸納采用;審慎周密的做事該有的心態,開放包容是大國該有的姿態,一家人關門商量好,再開門迎客才能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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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就輿情的明顯傾向性來說:從來源來看,在我國境內居住的外籍人員數量排在前五位的國家是:韓、美、日、緬、越;從審批的嚴格性來看,從2004年至2018年,14年間中國共向外籍人士發放7356張綠卡;從非洲移民傾向來看,非洲有幾十個國家上億人口講法語、英語,歐美例如法國相比中國更是理想的移民目的地;從政府監管的角度看,真出現大量所謂“洋垃圾”的湧入,國家是不會坐視不管的。


3.三點建議:條件標準設定要科學,既要參考國際慣例,也要結合國情實際和民眾意願;審批應當嚴格把關,進一步明確和細化不予批准永久居留的各類情形,堅決打擊弄虛作假行為的同時徹底解決好非法移民問題;管理要發揮好積分制的作用,更要做好動態監管。


結語

我們不是當年販賣黑奴的美國,也不是如今陷入難民危機的歐洲,以史為鑑,但絕不裹足不前。


北楚說:

對於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你是如何看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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