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云”审判┃将乐法院院长线上审结一起盗窃案

法官:被告人,视频图像是否清晰?视频声音是否清楚?

“云”审判┃将乐法院院长线上审结一起盗窃案

被告:清晰、清楚

“云”审判┃将乐法院院长线上审结一起盗窃案

“云”审判┃将乐法院院长线上审结一起盗窃案

“云”审判┃将乐法院院长线上审结一起盗窃案

法官:好,将乐法院刑事审判庭“云上法庭”现在开庭!

“云”审判┃将乐法院院长线上审结一起盗窃案


为实现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两不误,3月2日下午,将乐法院院长王文光利用“云上法庭”平台,独任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某盗窃一案。这是将乐法院利用“云上法庭”审理的首例刑事案件。


基本案情


2019年9月9日,被告人张某窜至将乐县金溪农贸市场某店铺门口,趁无人发现的时候,掀开摊位上遮盖货物的黑色塑料薄膜,将摊位上摆放的两袋红菇和一袋茶树菇偷走,并托人带到余坊乡放置家中藏匿。

2019年10月28日,将乐县公安局民警在被告人张某家中将其抓获,并在其家中查获被盗物品。被盗的9.5斤红菇和17斤茶树菇合计价值3255元。经公安机关扣押已发还被害人。


庭审现场,法官开始核对当事人基本情况,被告人在看守所视频中心“异地”参加庭审。

“云”审判┃将乐法院院长线上审结一起盗窃案

将乐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其入罪按盗窃标准3000元的百分之五十(即1500元)确定。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325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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