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1 沅陵:查處三起高價售賣口罩案

沅陵新聞網訊 隨著沅陵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不斷深入,穩物價、查經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一直在行動。1月26日一28日,該局執法人員迅速出擊,連續查處三起高價出售口罩案,現場查扣未銷完口罩共7128只,並對當事人涉嫌哄抬物價和消費欺詐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行政處罰。目前巳結案一起,另兩起正在進一步辦理過程中,為全縣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了市場保障。

1月26日上午,沅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官莊所接電話投訴,稱官莊某養生館李某在防疫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間涉嫌哄抬價格銷售口罩,執法人員立即前往調查核實。發現當事人李某於2019年4月10日,從淘寶網上購進了20包(50個/包)一次性醫用口罩共計1000個,進貨價格為5元/包,用於該養生館平時為顧客美容、養生和保健服務,截止案發,當事人已使用了該批口罩350個,並將餘下口罩以10元/個(高於進貨價格 100 倍)的價格銷售了150個,得營業收入1500元,其中獲利1485元。執法人員依法對李某涉嫌哄抬物價和消費欺詐的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無獨有偶,1月27上午11時43分,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市局12315轉辦,有群眾舉報沅陵一經營者在“沅陵百事通”微信公眾號高價銷售一次性醫用口罩。該局執法人員根據舉報人提供的線索,於下午1時50分在溪子口小學門口發現牌照為湘 NCD4某某的五菱宏光面包車在銷售口罩,現場查獲一次性口罩5600個。經調查,該批口罩為太常居民李某之兄李某某於2020年1月21日從江西帶回沅陵,購進價1.5元/個,當時共有5860個,回家期間送人260個,剩餘5600個放在沅陵鎮太常家中。李某某因看到疫情期間,市場口罩缺貨於2020年1月27日上午11時就在“沅陵百事通”微信公眾號發佈“本人還有少量一次性醫用口罩轉讓,城內免費送貨,如有需要的老鄉請聯繫某某微信同號”字樣內容的廣告,並擬以5元/個價格對外銷售。經查證上述口罩無合格證等任何標識屬“三無”產品,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過程中,縣委網信辦對“沅陵百事通”微信公眾號負責人進行了約談。

1月28日下午3時,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再次接到群眾投訴:有人在沅陵鎮品龍國際廣場臨街邊高價銷售口罩。執法人員立即趕往案發現場,發現有人在一輛牌照為湘AFL某某的車上銷售口罩。經初步調查,當事人劉某1月27日晚上從長沙購進一次性防塵口罩共24盒(50個/盒),現場查獲時,當事人已銷售了口罩6盒零22個。且當事人在銷售口罩的過程中存在以下兩個問題,一是該口罩無生產合格證明;二是當事人銷售上述口罩過程中未取得任何證照。且當事人在疫情防控期間銷售一次性防塵口罩,未提示消費者該口罩無醫療防護功能,具有誤導消費者的可能。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過程中。

隨著疫情的發展,口罩尤其是品牌醫用口罩越來越成為緊俏商品,市場上也隨之出現了一些不良商家趁機哄抬價格高價出售和售賣“三無”口罩、“山寨”口罩等違法行為,嚴重擾亂了疫情防控市場秩序,損害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合法權益,對這些違法行為,執法部門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查實一起,嚴懲一起,堅決嚴厲打擊疫情防控期間製售假冒偽劣防護用品的違法行為。

在此縣市場監管局也提醒廣大市民和消費者,“醫用口罩屬於二類醫療器械,其經營需要到市場監管部門進行備案後方可銷售,自然人和個體工商戶均無經營資質。”購買口罩等疫情防護用品時務必到正規、有經營資質的企業和藥店,同時購買時應檢查產品的標籤、標識、生產日期等產品相關信息,如果民眾買到了假冒偽劣防護產品等違法行為,要立即撥打12315市場監管投訴舉報電話,積極保障自身權益。

下一步,沅陵縣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加大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力度,強化應急物資質量保障,加強對市場的日常巡查和專項檢查,嚴厲打擊各類價格違法和擾亂市場秩序行為,堅決打贏這次疫情防控阻擊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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