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 台湾 高雄市

高雄市是中国台湾省的“直辖市”。位于台湾本岛西南部,由原高雄直辖市与台湾省高雄县于2010年12月25日合并而来。市中心位于东经120°19'32",北纬22°37'29" 。其辖域东北至中央山脉以及玉山主峰,西南至南海上之南沙太平岛、中洲岛,以及东沙群岛。顺时针方向与台南市、嘉义县、南投县、花莲县、台东县、屏东县等县市相邻。面积达2947平方千米;户籍人口达280万人。


台湾 高雄市

高雄市图片
台湾 高雄市

台湾 高雄市台湾 高雄市​​​

高雄历史

明永历十八年(1664年),明朝统治下,高雄曾经被划入两个州之一的万年州。

明永历三十七年(1684年),被划入凤山县,并且曾经将县治设在兴隆庄。

大正九年(1920年9月),行政区域改革开始,日本殖民统治者除了将地名从“打狗”改为“高雄”外,还将该市划为“高雄郡高雄街”,隶属于高雄州;四年后废除高雄郡,直接将高雄街改设为“高雄市”,仍隶属于高雄州。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10月台湾正式归还。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11月8日,正式成立,市政府设于高雄市盐埕区。

民国三十九年(1950年)台湾省调整各县市行政区域,其中高雄市行政区域照旧。

民国四十一年(1952年1月1日),连雅区更名为芩雅区。

民国五十年(1961年3月15日),芩雅区的顺昌里划归新兴区。

民国六十八年(1979年7月1日),“行政院”将高雄市升格为“直辖市”;与前镇区相邻,原本隶属于高雄县的小港乡也划归高雄市管辖改为小港区。

民国七十二年(1983年),位于南海的东沙岛与南沙太平岛,行政管理上也开始划归该市旗津区中兴里管辖。

民国九十九年(2010年12月25日),“直辖市”高雄市与台湾省高雄县合并为一新直辖市,仍名为“高雄市”。

高雄行政

高雄全市共辖38区,市政府驻苓雅区四维三路2号。(斜体字为山地原住民区):

传统分区对应区名

旧高雄市区(共11区)楠梓区、左营区、鼓山区、三民区、盐埕区、前金区、新兴区、苓雅区、前镇区、旗津区、小港区(注)

凤山地区(共8区)小港区(注)、凤山区、大寮区、鸟松区、林园区、仁武区、大树区、大社区

冈山地区(共11区)

冈山区、路竹区、桥头区、梓官区、弥陀区、永安区、燕巢区

阿莲区、茄萣区、湖内区

旗山地区(共6区)

旗山区、美浓区、内门区、杉林区、甲仙区、六龟区、茂林区

桃源区、那玛夏区

小港区在台湾日治时期与其他凤山区域同属高雄州凤山郡,中华民国接管后亦属高雄县。1979年,原高雄县小港乡改划入高雄市,成为其市辖区,随同省辖高雄市升格为直辖市。

台湾 高雄市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