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隊裡見面,級別低的先給級別高的敬禮,這是規定也是禮儀,但是
很多時候,見面的兩個人,一個軍銜高但職務低、另一個職務高但軍銜低,
這時候到底應該誰先敬禮呢?看“軍銜”高低還是看“職務”高低呢?

“軍銜”在我們國家是有過一段空白時期的,
雖然55年到65年的十年間,我軍採用了軍銜制度,但是
從65年之後一直到80年代以前,我軍停用軍銜,直到後來才恢復使用。
停用軍銜的那段時間,只有職務的大小,因此誰職務低誰先敬禮,但是
恢復軍銜制度之後,儘管部隊裡還是習慣互相以職務相稱,但是
誰先敬禮必須看軍銜,誰軍銜低誰先敬禮,不過有一種情形是例外:
你知道是哪種情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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