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出现过小口径步枪弹,而且有些子弹弹道表现优异,不过只在民用栓动步枪使用,因为美国军方一直认为全威力步枪弹初速高、动能大、远距离存速性能好,比小口径步枪弹更具优势。
直到1948年美国军方对战场作战武器以及方式产生了兴趣,并在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成立了民间研究机构作战研究室(Operations Research Office,简称ORO),主要是对战场伤亡、火力压制、作战方式等指标进行研究,最终研究得出的结论是使用像M1加兰德那样只追求远射程和精确射击等根本没有什么意义,因为二战士兵交战双方多数受到地形以及其他环境因素的影响,双方交战距离多在300米以内,甚至有些在100米以内。而且士兵在不停地移动,步枪根本没有机会精确瞄准,完全可以发展一种使用小口径、高射速、近距离弹道优异的新型弹药的步枪。

M1加兰德
其中参与该项目的枪械师唐纳德·赫尔也已经发现0.22英寸(5.59毫米)的子弹与更大的子弹相比,两者子弹性能是相同的,这样就可以降低武器的后坐力,但仍具有很高的射速,给目标造成更大的伤害,为了进一步验证小口径子弹的性能,唐纳德·赫尔的同事威廉姆斯·C·小戴维斯和G·A·加斯塔夫生,也开始对一系列的试验性0.224英寸(5.69毫米)子弹进行研究。1955年,当他们申请研究经费时被军方否决。
于此同时,美国陆军成立了一个新的研究项目,也就是SALVO(齐射),主要是为了找到一种符合现代战斗需要的武器而设立。在1953到1957年之前的两期计划里,SALVO(齐射)第一期得出的结论,如果步枪能够连续射击4发子弹,并将这些子弹的散布控制在20英吋(0.5米)见方的范围内,那么它将命中率将是现有半自动武器的两倍。
在第二期计划SALVO 里,测试了几种试验概念性武器。AAI的爱尔文·巴尔提出了一系列的镖弹武器。第一种是装配32支镖的霰弹枪,而最后一种是单发镖弹的步枪。斯普林菲尔德兵工厂和温彻斯特生产了多枪管的武器。而作战研究室自己的设计使用两种新枪弹,将0.22,0.25或0.27弹头装在一个温彻斯特0.308或斯普林菲尔德0.30-06子弹弹壳里。
至此,SCHVO的理论研究有了,技术探索(.22英寸口径卡宾枪)也有了,但是当时美国陆军军械部门顽固地坚持使用M14步枪,所以关于SCHVO2研究一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M14步枪
到1957年,美国大陆军团司令部的司令官威莱德·维曼(Willard G. Wyman)将军收到了1955年加斯塔夫生书写的关于测试小口径弹药的经费申请,并对小口径高速步枪弹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在他的带领下,美国军方正式寻求小口径步枪以取代现在使用的M14步枪。不过其明确要求新步枪必须具备以下特点:
第一,新步枪要具备单发与全自动的切换模式。
第二,可以使用20发子弹的弹匣,而且重量低于6磅(2.7千克)。
第三,子弹在500码(460米)远的距离可以穿透美国钢制头盔,防弹衣,或是一块0.135英寸(3.4 mm)的钢板。
第四,伤害能力要达到或超过0.30卡宾枪。
AR-15步枪
由于阿玛莱特公司有早期设计AR-10突击步枪的经验,所以维曼将军一直都很看好AR-10突击步枪,与此同时温彻斯特也推出了一种基于他们M1卡宾枪的设计。不过M1卡宾枪的空枪重量达到了2.89千克,装满弹药时3.5千克。即使将AR-15将铝合金与不锈钢混合型枪管换成简单的全钢类型,也要比比温彻斯特的设计轻了一磅(450克)以上。
在维曼将军支持下,阿玛莱特公司把早期的AR-10突击步缩小口径,用于发射.222英寸雷明顿民用步枪弹,改进后的步枪称之为AR-15。但是早期的.222英寸雷明顿民用步枪弹由于发射药量少,初速和侵彻力都存在着不足,无法对防弹衣以及头盔有效的穿透,显然不符合美军对新型弹药的要求。
0.222雷明顿子弹AR-15原型枪
于是雷明顿公司在设计师尤金·斯通纳要求下以.222英寸雷明顿民用步枪弹为基础研发一种新弹药,新弹药为0.224英寸(5.56毫米)口径的铜质被甲弹头,弹头重55格令(3.6克)。在0.222雷明顿子弹的基础上拉长了弹壳以及增加了发射药,这种弹药称为.222雷明顿特种弹,后来为了与春田兵工厂的.222雷明登-马格南弹(.222 Remington Magnum)进行区分,.222雷明顿特种弹改名为.223雷明顿弹,被阿玛莱特AR-15获得采用并改进后,.223雷明顿弹便被正式定型为5.56×45mm步枪弹,成为世界上第一种实用的小口径步枪弹。M193普通弹为尖头锥底铅芯被甲弹头,无突缘式瓶颈形铜弹壳,最大膛压359MPa,初速为997m/s;而且在450m射程上可以穿透美国M1A1标准钢盔(厚1.31mm)的一侧,因此符合美国军方对新弹药的要求。
使用5.56×45mm步枪弹后,由于其膛压比.223雷明顿弹更大,不得不对步枪做进一步改进。主要变化如下:
①因此AR-15的枪管由铝和钢的混合型改为全钢材料的枪管,并采用短的棒状消焰减震器。
②把提把内的钩型拉机柄改成了提把后方的T型拉机柄。
早期拉机柄在提把的内部
拉机柄从提把内部改为机匣后方
③增大了觇孔式照门护翼尺寸
增大了觇孔式照门护翼尺寸
④在1960年6月4他们又改进了保险/快慢机模式选择按钮,原本向前旋转为全自动模式,向上旋转为安全模式,向后旋转为半自动模式;改进后向前旋转为安全模式,向上旋转为半自动模式,向后旋转为全自动模式。
改进前的模式选择旋钮
改进后的选择模式旋钮
其他方面则与AR-10基本一样。斯通纳的AR-15步枪可以说是集合了许多步枪的优点:M1941约翰逊步枪的闭锁装置;FN FAL的机匣盖和枪尾;英国EM2的带有照门的提把;德国MP44突击步枪的抛壳口防尘盖等。不过斯通纳设计的导气系统减少了几个活动零件,使步枪操作更简单,生产成本更低。
但遗憾的是阿玛莱特公司当时并不具备给枪管镀铬的能力,对自动武器来讲枪管镀铬不但可以提高子弹射击精度以及稳定性,而且可以抵抗腐蚀,提高枪管使用寿命。
柯尔特轻武器公司收购AR-15步枪
1958到1959年期间,AR-15步枪在两次的陆军测试中都出现了故障,主要表现为如枪口焰大、精度不好、侵彻力差、使用30发弹匣时故障率高,而且当雨水进入AR-15的枪管中时发射会导致膛炸。阿玛莱特决定停止对AR-15的研究,并在1959年12月把AR-15的设计、生产与销售权以现金75,000美元和日后4.5%的销售提成卖给了柯尔特轻武器公司。
柯尔特公司进一步完善了AR-15的设计,作为柯尔特最初的AR-15的型号601型,基本上只是最初阿玛莱特步枪的复制品(事实上这些早期的型号经常被发现印着柯尔特/阿玛莱特AR-15)。
AR-15步枪601型
601型(Model 601)的柯尔特AR-15,图中的早期弹匣仍然是阿玛莱特的钢制弹匣,后来才改为铝合金弹匣
601型在弹匣释放钮周围是“平”的,没有防止误操作的“凸起”
601型的膛线缠距为1/14英寸,膛线缠距小弹头自转速度就快稳定性就更高,火药能量利用率相对就高,初速也就随之提高,弊端就是会造成过稳定;对射击精度有一定的影响,由于弹道是条曲线,如果弹头稳定性过高在飞过弹道的最高点后会侧着身飞,和逐渐下降的弹头的迎风角,角度会越来越大直到弹头在风阻作用下翻转失去精度。只有当自转纵轴与弹道切线接近重合才更有利于精度,为了更高的射击精度柯尔特公司研发出了AR-15步枪602型。其中缠距改为1/12英寸,比原来更大了,更有利于射击精度。
602型
消焰器由原来的圆柱装三等分全开口的三瓣形状,改为圆柱装三等分开槽的形状,主要是三等分全开口式的消焰器在作战过程中很容易挂住衣物、杂草等物体,圆柱装三等分开槽的消焰器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601型消焰器
602型的消焰器
AR15的导气方式:
AR-15系列枪械实际上并不是真正意义的直接导气式,因为气体通过导气管不是直接吹向枪击框,而是吹向枪击框内的气室,气室起到了活塞的作用,当燃气进入导气室内部开始膨胀做功,枪击框会在燃气的推动下,沿着曲线槽移动一小段距离,其目的就是使膛压降到正常值,最后通过枪机框上的曲线槽带动枪击旋转开锁,这时枪击头部的凸笋会与枪管节套内的连接凹槽脱离,形成开锁状态并完成抽壳、退壳的过程。
美国空军在德克萨斯州的一个空军基地试验了AR-15,事后李梅将军立即决定采购8,500支AR-15步枪(以601型为主,602型也有被少量购买)以代替战略空军司令部的岗哨所装备的M2卡宾枪,此举令AR-15避免夭折。柯尔特用同样的方法去影响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局。1962年AR-15在越战中表现突出,AR-15更适合身材矮小的南越政府军士兵使用,麦克纳马拉在1963年1月23日命令停产M14。此时,空军已经将在越南使用的经过改进的AR-15(柯尔特604型)命名为XM16。在1963年11月4日,柯尔特公司又获得一份生产104,000支XM16的合同,XM16也就是M16步枪的原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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