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關於城市道路施工期間電子拍照的提示!
為了提升我市市容市貌,推動創文工作,近期,我市部分道路因為施工進行了半隔離封閉,致使一些車輛“違法”被電子監控拍照。在此,漯河交警特請廣大司機朋友及時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違法處理中心進行復議。中心工作人員將熱情接待,經核實後給予妥當處理。因此給您造成的不便,敬請諒解!
漯河市公安局交警理支隊
2018年5月30日

【網友】:違法處理中心在哪?
【漯河交警】:黃河路與邙山路交叉口(西華路口)向東100米路南(原交警三大隊院北)。

【網友】:複議有時間限制嗎?
【漯河交警】:所有交通違法處罰決定書下方均有明確說明:如不服本決定,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行為發生地市(縣)公安局、市(縣)人民政府申請違章複議;或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在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網友】:滿足什麼條件才能申請複議?
【漯河交警】:只要不服決定,就能進行復議,複議成功後會取消處罰決定,失敗則維持原決定。
【網友】:哪些特殊違章可以申請複議取消?
【漯河交警】:發生以下情況,車主都可以去申請交通違章複議,根據事實情況,判斷車輛是否發生違章:
一、屬於機動車號牌被套用的;
二、協助司法機關偵查破案、追捕違法犯罪嫌疑人的;
三、車輛被盜搶期間發生的;
四、機動車辦理轉移登記後錄入的監控交通違法行為的;
五、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的;
六、救助危難或者緊急避險造成的;
七、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或標線與現場交通警察指揮不一致的;
八、其他依法不予處罰或免予處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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