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上午,在湖南南山國家公園白雲湖溼地公園一處空曠的稻田,城步苗族自治縣森林公安局民警將繳獲的265只野生蟾蜍放歸大自然。
2月13日晚,城步苗族自治縣森林公安局接到群眾報警,稱有人在位於湖南南山國家公園內的蘭蓉鄉會龍村蒲溪水片區捕捉野生蛙類,請求儘快出警。

接警後,縣森林公安局立即從抗疫前線抽調精幹力量前往案發地點開展調查。在會龍村村兩委及群眾的協助下,辦案民警將犯罪嫌疑人楊某權、楊某雲、劉某、唐某培抓獲。經過辦案民警連夜審訊,4名犯罪嫌疑人如實交代了非法捕捉野生蟾蜍的違法犯罪事實,一起非法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團伙案件成功告破。

經查:2月13日晚,犯罪嫌疑人楊某權(新寧人)夥同犯罪嫌疑人楊某雲(新寧人)、劉某(新寧人)、唐某培(新寧人)攜帶強光燈等作案工具,駕駛小車從新寧趕到城步蘭蓉鄉會龍村蒲溪水公路旁的水圳、稻田等野生蛙類棲息地,利用強光燈等工具捕捉野生蟾蜍。4人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禁止獵捕野生動物的通告》,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涉嫌非法狩獵罪。
縣森林公安局依法將265只涉案野生蟾蜍進行收繳並放生,將強光燈等作案工具收繳,對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採取強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野生動物攜帶大量病毒,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勢嚴峻,犯罪嫌疑人楊某權等4人罔顧生命安全,頂風作案,非法獵捕野生動物,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通訊員:楊雲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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