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我緩緩打出一個問號?

01
引
幾天前,遊戲區的置頂欄,突然多出一張紅色圖片,刺眼的顏色上明白寫著:「關於不再上傳《英雄聯盟》遊戲視頻的公告。」

一開始筆者並不太在意。
因,我認為不過是騰訊的一次佈局——大概率是收回所有平臺的播放權,然後統一到自己媒體下,如此大開大合的做法,在圈內並不少見。
騰訊旗下的微視APP
今日,跟業內人士閒聊時談及,才發現整件事僅針對“西瓜視頻”一家平臺,不免心中有些想法,願跟各位讀者交流下。為方便大家閱讀,本文將從兩個方面入手:
- ① 情理角度
- ② 法律角度
廢話到此為止,讓我們正式開始吧。
02
情理角度
整件事的背景是,騰訊與字節跳動一直是對手關係,本次被限制上傳的西瓜視頻,由今日頭條孵化,正是字節跳動旗下的產品之一。
猛一看,好像是企業間的競爭行為,合情合理。但其實,騰訊這次真是損人不利己。
為什麼會這麼說?
眾所周知,如今LOL的熱度下滑嚴重。畢竟遊戲壽命已近11年(2009年10月27日上市),雖算不上垂垂老矣,可說一句不復壯年,絕不為過。
現在當務之急,應是利用一切資源提高《英雄聯盟》之熱度。
另一邊,正如上文說,西瓜視頻來自於字節跳動。而字節跳動旗下產品總日活超過7億,全球月活超過15億,其中抖音APP日活更是突破3.2億。
誠然,LOL視頻登陸字節跳動產品,為他們帶來了效益。與此同時,西瓜視頻等產品,也為LOL的推廣做出了無法忽視的貢獻。
本是互惠互利的行為,何苦兩敗俱傷。
03
法律角度
法律這個角度,有一說一,本人不是行家,但西瓜官方也給出瞭解釋,我們一起來看下:
我們不認可該法院的禁令裁定。
我們認為,相關遊戲玩家對自己操作遊戲形成的獨創性遊戲連續畫面內容,理應享有著作權,或至少與騰訊共同享有著作權,用戶有權在相關平臺發佈自己錄製的遊戲視頻。
騰訊遊戲《用戶協議》中,未經騰訊許可,用戶不得以任何方式錄製、直播或向他人傳播騰訊遊戲內容的條款,涉嫌損害用戶合法權益。我們將依法應訴,保護每一個創作者創作遊戲視頻的權利。
其中重點在於,玩家操作遊戲所創造的畫面,到底歸屬遊戲公司,還是玩家自己,希望有業內人士講解下。
不過,個人支持字節跳動上訴。有句話說的好:「燈不撥不亮,理不辯不明。」
相信法院最終會給出公平公正的判決,讓我們拭目以待。
04
結語
坦誠說,筆者一直不希望騰訊獨大,壟斷意味著什麼,想必大家心裡都清楚。從體量上來看,目前唯有字節跳動和網易,能與之較量。
不過,網易嗎,Emm......。思來想去,只剩字節跳動了。
另外,如同剛剛所提到的,字節跳動旗下產品風生水起,尤其是抖音在視頻界獨領風騷。毫不客氣的說,就是在碾壓騰訊的微視。
客觀來說,利用字節跳動方數億的用戶群體,為LOL做宣傳,即令“新生事物”為你“老遊戲”續命,對自己可說是百害而無一利。
為何上來就斬盡殺絕,真讓人匪夷所思。
我是想不通的Tony老師,歡迎大家轉發評論,如果喜歡我發佈的內容,記得點個關注哦。
88嘍
閱讀更多 Tony老師的文娛隨筆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