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書不能算偷……竊書!…讀書人的事,能算偷麼?”這是魯迅筆下孔乙己的著名歪理
如今,都9102年了,竟然還有現實版的孔乙己
最近,上海警方抓獲了一名知名大學法律系的畢業生,偷的是“殭屍車”
在審訊室裡,他不僅不承認自己盜竊,還與民警就法理懟上了...
凌晨拖走殭屍車,手法相當熟練!
12月4日凌晨3點多,尹某駕車停在安亭鎮綠苑路上,為一輛“殭屍車”輪胎打氣後,緊接著打開車門和引擎蓋,最終將車拖走。


⬆️從停車到拖走殭屍車,整個過程僅花了40分鐘!手法相當嫻熟!
張兆晡 黃渡派出所治安民警:拉開車門進入駕駛室,把動了方向,然後打開引擎蓋,再用小型打氣筒,給車輛打氣,通過拖鉤將這輛車子拖離現場。有這種手法的案子是不大多見的。
民警很快就鎖定了嫌疑人尹某,然而尹某卻辯解稱,這是一輛無主的“殭屍車”,屬於遺棄物,他的行為構不成盜竊罪。
但法理角度來說,只要物權不屬於當事人,不管是停放在何處,都不能以外觀的破舊形態來論定,就是無主的。
警方通過調查還發現,本月以來,尹某用相同的手法已連續作案三起。並拆卸其零配件進行變賣,總價值金額超過3萬元
違法了居然振振有詞!原來還是法律系高材生...真正讓人意外的是,尹某被捕後底氣還特別足!
原來,尹某自稱畢業於上海知名重點大學法律系,今年還參加了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但遺憾的是並沒有通過...
尹某本以為可以鑽法律的空子,但沒想到民警反過來給他上了一堂難忘的法理課...
民警:你都學的什麼東西?還學法律?
尹某:只要不判三年就行了。
民警:為什麼?
尹某:判了的話,我律師資格證沒法考。
民警:你還想考律師執照?
尹某:今年差了18分。
民警:法律不是由你個人的意志為轉移的,你學法律是學著玩也好,法律最基本的是非曲折你分不清楚嗎?
這麼理直氣壯真是醉了!
就在審訊快結束的時候,尹某弱弱地問民警,“警官我會被判三年嗎?”
“你關心時間幹什麼?”
“出獄了,我還想考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如果超過3年了,我就不能考了。”
對於這樣的問題,民警蜀黍也有些哭笑不得...
如果真那麼想當律師,為何還要挑戰法律的底線呢!
相信有網友會關心,那麼尹某最後的審判結果是什麼呢?究竟是不是3年以內呢?
在審判結果出來之前,記者提前諮詢了法律界人士:只要有犯罪前科,都不能參加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所以尹某還是死了這條心吧,以後好好做個守法公民,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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