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東港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莒縣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匡立福受賄案在東港區法院一審公開審理,東港區檢察院指派員額檢察官尉笑天、劉冉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各界群眾20餘人旁聽了庭審。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2003年至2019年,被告人匡立福利用職務便利,在承攬工程、申請財政補助資金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570餘萬元。

在審查起訴階段,被告人匡立福在辯護人的見證下,自願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庭審中,公訴人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匡立福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匡立福進行了最後陳述,深刻剖析了自己走向腐敗道路的原因,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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