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調生成功後,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規定,通常是按照選調生的學歷背景進行分配的。
選調的服務農村基層高校畢業生(博士研究生除外)和應屆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分配到缺編的鄉(鎮、街道)工作,博士研究生分配到缺編的縣(市、區)工作。
新錄用的省選調生,直接執行定級工資標準。

對於不同學歷的選調生其具體執行標準如下
本科學歷選調生
在鄉(鎮、街道)工作滿3年(含試用期)、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的,安排副科級職位。
碩士學歷選調生
屆碩士省選調生享受副主任科員待遇,在鄉(鎮、街道)工作滿2年(含試用期)、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的,在職數範圍內安排鄉(鎮、街道)黨政副職,享受正科級待遇
博士學歷選調生
應屆博士省選調生安排主任科員,在縣(市、區)工作滿2年(含試用期)、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的,在本省轄市或省直管縣(市)範圍內統籌考慮,安排副縣級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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