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集中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当中,11月18日,河津市交警大队查处一起多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薛某因持B2驾驶证驾驶重型载货汽车、挂车车牌套牌和未携带驾驶证,被合并处以6200元罚款和记扣25分的处罚;听到处罚结果后,驾驶人薛某懊悔的在交警大队哭了一场,因为薛某正准备办理B本升A本的驾考业务,因为扣分,薛某现有的B2驾驶证将会被降级,成为C本。


当天下午16时许,治超中队民警在对一辆车牌为晋M15XXX的重型载货汽车例行检查时,驾驶人刚开始称自己没有驾驶证,询问驾驶人身份信息时,驾驶人只是一直笑着不回答,被带到警车后,驾驶人才称自己有B本驾驶证,可自己的姓名,驾驶人还是不愿意提供;通过办案中心查询,发现驾驶人薛某拥有B2驾驶证,通过薛某提供的车辆行车本,民警发现该车的挂车没有车架号,所悬挂的晋MV2XX挂属于一辆重型苍山牌的挂车,而薛某所驾驶的挂车属于重型自卸式挂车,明显属于套牌。
薛某得知自己将因未携带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和挂车车牌套牌,将分别被处以200元、记扣1分,1000元、记扣12分,和5000元记扣12分的处罚,薛某懊悔不已,坐在大队办案中心失声痛哭,因为薛某正在办理驾驶证B2升考A本的业务,因为上述违法,他的B2驾驶证将会被降为C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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