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4日
迫於公安機關的密集緝捕攻勢和強大心理壓力
涉案在逃人員阮某投案自首
此前一天
九江市公安局公開向社會公開通緝11名
公安部掛牌督捕涉黑涉惡目標逃犯
阮某正是其中之一

2015年,阮某夥同他人
在武寧縣多次實施違法犯罪行為
2019年7月,阮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
被武寧縣公安局列為網上在逃人員
為儘快將阮某等人抓捕歸案
武寧警方抽調精幹力量
緊鑼密鼓開展深度摸排和分析研判
派民警遠赴外省
對阮某藏身之處進行查緝布控
並上門向阮某的家人反覆宣傳政策、曉以利害
在掃黑除惡強大威懾和政策感召下
東躲西藏、惶惶不可終日的
阮某最終選擇主動投案
如實供述自己罪行
目前,阮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公安機關勸告還心存僥倖的在逃人員
自首是唯一出路
在逃人員一日不到案
公安機關絕不放棄追捕!
政法君提醒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敦促涉黑涉惡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在逃人員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前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犯罪情節較輕的,可以依法免除處罰。
在逃人員有檢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的,以及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或者有積極協助司法機關抓獲其他在逃人員等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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