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凌晨5時30分,威海兩級法院執行幹警們在凜冽的寒風中出發,兵分多路趕往被執行人住所。此次直播分10路,由Hi威海客戶端進行直播推送和技術支持,並通過新華社“現場雲”、“快手”APP、微信公眾號等平臺發佈,執行幹警變身“凌晨主播”,帶網友直擊執行行動。
直播期間Hi威海客戶端“現場雲”平臺、“快手”APP、微信公眾號共計10萬多名網友在線觀看、獲得點贊6.5萬多個,取得了良好的宣傳效果,也加大了對被執行人的震懾力度。

執行成績單
威海兩級法院第25次凌晨集中執行行動,共拘傳拘留46人,履行和和解36人、333.17萬元,實際送拘10人。
被拘當場耍賴逃跑,這位失信被執行人很潑辣
2015年8月,何某自李某處購買飼料,直至2016年12月,何某仍欠18957元飼料款未付,李某無奈訴至榮成法院,榮成法院判決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
執行幹警多次通知何某到庭說明情況,但何某均置之不理,故對其名下財產進行查控,但未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執行幹警先後多次到何某家中欲釋法、勸說執行,結果何某不是不在家,就是以沒錢為由拖延,為給何某懲戒,執行幹警將何某列入此次執行行動名單。
凌晨5時30分,執行幹警來到何某家門口。“何某不在家……你們想幹嘛……”經過十多分鐘的周旋,何某妻子仍拒不開門,執行幹警說明來意,並將拒不履行的後果在門外釋法後,何某妻子才打開了門。見到執行幹警的何某並沒有太多的驚訝,仍拿出“沒錢有理”的招數想要推託,但這次卻沒有奏效。
誰知道,執行過程中何某突然撒潑,現場執行幹警立即全員上陣追趕。經過一陣劇烈的反抗,執行幹警終於將何某戴上手銬拘回法院。
被帶回的何某仍態度蠻橫,經過多次釋法仍拒不履行,鑑於何某抗拒執行情節惡劣,履教不改,為維護司法權威,榮成法院決定對其採取司法拘留十五天的強制措施。何某的兒子得知父親被拘留,護父心切的他趕忙拿著全部執行款來到法院,何某主動寫下悔過書,對自己抗拒執行的行為表示歉意。
我要找到你,不論山裡海里
“辛苦你們了法官,我在前面給你們帶路”15日凌晨,申請人肖某早早法院,帶領幹警們前往被執行沈某的家中。

據瞭解,肖某與被執行人沈某是遠方親戚,2016年至2017年,沈某多次向肖某借款,共計44500元,每次借款時沈某都向肖某承諾到期還款,卻沒有一次履約。案件訴至法院後,二人曾達成分期還款的協議,沈某承諾每月償還肖某1千元,還清為止。而之後,沈某卻玩起了“人間蒸發”,電話不接,微信不回。肖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5點50分,在申請人的帶領下,執行幹警們先是趕往沈某位於羊亭某村的住所,卻發現沈某不在家中,幾經打聽,執行幹警最終在一處山裡找到了出來打零工的沈某。
“我還錢,我真的還錢”看到全副武裝的執行幹警,自知再也沒法躲下去了的沈某立馬嚷著還錢。
而在執行調解室,面對想要再次與自己協商分期還款的沈某,肖某表示不願相信其承諾也不同意其和解方案,最終,沈某為自己的多次失信行為付出了代價,被執行幹警依法送拘。
何必當初!凌晨被拘秒還錢
劉某與孫女士原為男女朋友,2015年底,劉某向孫女士借款2萬元,約定2016年春節前還清,並出具借條。2017年初,孫女士與劉某分手,之後孫女士多次向劉某催要欠款,劉某於2017年6月償還借款5000元,餘款以無款為由一直未付。
2018年,孫女士將其訴至文登區法院,經法院審理判決劉某應償還孫女士欠款15000元。但因判決生效後劉某始終未履行還款義務,孫女士只得向文登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後,執行法官及時向劉某送達了相關法律文書,並與劉某取得了聯繫,劉某次次表示馬上就還錢,但卻始終未真正履行法律義務。在此期間,執行法官還多次到劉某家中調查,多次敲門無應答,貼傳票於其家門和樓宇門上,但劉某始終未按指定時間到庭。對此,執行法官決定將劉某列入此次執行名單,進行凌晨突擊。
早晨6:05,執行幹警到達劉某家門口,敲了幾次門後,屋內一位女士為執行幹警們打開了大門,表示劉某並不在家。
“一大早的,劉某去哪兒了?”為防家屬撒謊,執行法官進屋尋人,並問道。
“不是今早走的, 他昨晚就沒回家。”回答流暢,表情自然。
“樓上的閣樓是你們家的嗎?是的話麻煩把門開一下我們要檢查確認。”執行法官又問。
“是我們家的,門鎖是壞的,直接進去就可以了。”態度大方,毫不避忌。
家屬這樣的反應讓執行幹警們有些失望,難道真的不在家?那豈不是又要跑空了?但只要有一絲機會,就不能輕易放過,幹警們立即前往閣樓檢查。
閣樓裡沒有亮燈,幹警們一邊摸索著屋內的開關,一邊尋人。只是還未等燈亮起,執行法官便聽法警大喊:“找到了,人在這兒!”原來,劉某早早地就躲到了閣樓的房間裡,並用一條毛巾被將自己蓋住,妄圖能在黑暗中隱藏自己。然而如此“妙計”,在經驗豐富的執行幹警們面前,不過是小小伎倆罷了。
劉某最終還是被拘傳回了法院,其家屬在第一時間便交還了欠款,真所謂是“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呢。
給失信被執行人降降溫
宋某名下的汽車在威海某石油公司加油多年,卻以各種理由拒絕支付油款,累計15餘萬元。2018年8月石油公司訴至威海高區法院,法院當即根據石油公司的申請對宋某名下的房屋採取保全措施。經法院調解,宋某同意按期償還,但宋某的“同意”只是他得過且過的伎倆、一拖再拖的策略。2019年4月石油公司向高區法院申請執行。
讓人意想不到的是,2019年3月,宋某在明知房屋有抵押、有貸款、被保全的情況下,委託戴某幫他出售房屋,還以裝修過的房屋更好賣,而且可以賣個好價錢為由,讓戴某裝修後出售。憑著三寸不爛之舌,宋某遊說成功,雙方約定宋某支付戴某7萬元裝修款,款項在房屋出售後一併付清。之後,宋某又以資金週轉困難為由,向戴某借款10萬元,同樣約定以房屋價款抵頂借款。戴某找到買家後,發現宋某的房屋根本無法辦理過戶手續,這才恍然大悟,知道自己上了當,遂起訴至高區法院,並於2019年10月申請執行。
除了石油公司、戴某,呂某也在宋某這裡踩了坑。2015年呂某為了辦理營運證,將自己購買的一輛半拖掛貨車登記在宋某名下,後雙方商定將貨車以28萬的價格出售給宋某。同樣,宋某也是遲遲沒有付款。法院判決後,呂某於2019年9月向高區法院申請執行。
2019年10月,威海高區法院通過網絡司法拍賣平臺以73萬餘元的價格將宋某房屋拍賣成功,支付銀行貸款後,無法償還所有債務。15日5時30分,高區法院幹警將宋某果斷“銬”回法院。
家住豪宅拒不還款,拘!
2011年10月,乳山法院對欒某某與乳山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下屬的崖子農村信用社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進行審理後,判決欒某某支付乳山農信借款本金258萬元及利息等。判決生效後,欒某某一直未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乳山農信向法院申請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幹警向欒某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及報告財產令,要求其限期履行並報告財產情況,但欒某某拒不履行又拒絕報告財產。經實地勘察,執行幹警發現欒欒家住高層豪宅,室內裝修豪華,屬於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失信被執行人。2019年11月13日,法院依法作出對欒某某的拘留決定書。
在11月15日的凌晨執行行動中,執行幹警將欒某某拘傳到庭,欒某某依然拒不履行,執行幹警遂依法對其採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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