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9年11月1日,金昌市以下“營轉非”大客車、危險貨物運輸車、大型公路客車、大型旅遊客車、校車等“五類重點車”,因實施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已被公安交管部門查處,請接到違法抄告10日內到公安交管部門接受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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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5 05:54:33 金昌公安交警
截止2019年11月1日,金昌市以下“營轉非”大客車、危險貨物運輸車、大型公路客車、大型旅遊客車、校車等“五類重點車”,因實施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已被公安交管部門查處,請接到違法抄告10日內到公安交管部門接受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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