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 李萍)近日,漢臺區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被告人尹某搶劫一案,經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判決尹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2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
2019年4月,被告人尹某從外地來到漢臺區遊玩,在將身上最後20元錢上網花掉後,尹某動了歪心思,逛至漢臺區某電競館想伺機弄點錢花。案發當日凌晨5時許,尹某趁電競館一女收銀員獨自在收銀臺,周圍無人之際,便到收銀臺前亮出事先準備好的裁紙刀,威脅女收銀員打開收銀臺抽屜,從抽屜內搶走現金480元,逃離現場。後尹某在某商場被警察現場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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