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汶上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王燦擔任審判長公開開庭審理宣判了鄭燦筱等14人涉惡案件。鄭燦筱等14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1至15年有期徒刑。 分享到: 閱讀更多 濟寧高新區檢察院 的文章 關鍵字: 鄭燦筱等 人涉 濟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