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級政務服務8個事項取消、下放

記者 劉文思 報道

  晨報淄博11月11日訊 今天,《淄博市人民政府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市級政務服務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公佈,取消和下放市級政務服務事項8項。

淄博市級政務服務8個事項取消、下放

​  此次取消和下放市級政務服務事項8項,其中,取消政務服務事項5項(其他權力事項1項、公共服務事項4項);下放政務服務事項3項(行政許可2項、其他權力事項1項)。記者梳理發現,這些目錄涉及的實施機關均為市住建局,事項名稱包括新建、改建、擴建燃氣工程項目施工許可,燃氣經營者改動市政燃氣設施審批等。

  據瞭解,按照要求,各區縣、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做好承接落實工作,及時調整本區縣、本部門(單位)政務服務事項目錄和權責清單,及時完善業務手冊和辦事指南,並按照相關要求進駐政務服務中心或部門服務大廳辦理;對取消的事項,要加強事中事後監管,防止出現服務“缺位”“不到位”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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