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嚴重侵害群眾利益 撫州南豐2名幹部被查處

為進一步深化扶貧領域腐敗及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嚴明工作紀律,壓緊壓實責任,持續釋放從嚴執紀問責的強烈信號,近日,南豐縣紀委監委實名通報了2起近期查處的扶貧領域違紀典型問題。這2起問題是:
南豐縣洽灣鎮桃源村委會違規索要貧困戶災後重建款回扣問題。2010年8月至2011年5月,桃源村委會在為貧困戶陳某華申報災後重建款的過程中,用取消其低保的方式加以威脅索要回扣,違規獲得回扣5000元用於村委會日常開支,時任桃源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徐火亮對此負有主要責任。2019年5月,經洽灣鎮紀委委員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徐火亮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責令桃源村委會退賠其違紀所得。
南豐縣紫霄鎮上古村黨支部委員黃水財騙取國家助學金問題。2018年11月,黃水財隱瞞其上古村黨支部委員身份,違規幫助其兒子虛假填報《南豐縣普通高中貧困家庭學生國家助學金申請表》,成功騙取國家助學金1000元。2019年9月,經紫霄鎮紀委委員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黃水財黨內警告處分,收繳其違紀款1000元。
通報指出,上述2起典型問題嚴重侵害了群眾切身利益,嚴重影響了扶貧政策和資金的精準到位。廣大黨員幹部職工要從以上典型問題中汲取深刻教訓,時刻警醒自己,強化責任擔當與履責意識,做到舉一反三、引以為戒。(南豐縣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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