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檢察消息,近日,王某才、黃某萍、陳某等8人涉嫌挪用資金罪、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非法拘禁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一案由儋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儋州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某才等8人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的意見。儋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16年至案發,以被告人王某才為首的8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成員經常糾集在一起,長期在儋州地區非法發放高利貸並暴力追債,多次以毆打、威脅、恐嚇、辱罵、滋擾、非法拘禁等手段向借款人追債、並威脅、恐嚇、辱罵、滋擾無辜的借款人家屬,實施尋釁滋事、非法拘禁、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多起違法犯罪,嚴重影響當地社會治安穩定及群眾的生產生活秩序和經濟金融秩序,在當地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應當以挪用資金罪、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非法拘禁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追究被告人王某才等人的刑事責任。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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