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时尚街拍
需不需要赔偿,主要看摔伤原因
法律上,任何事情承担赔偿,必定是因为某个事情会引发导致了伤害,因此针对这个伤害,才会赔偿?
那么老人为什么会摔伤呢?看新闻我们得知,是天太黑,看不清楚路况,把车库看成了楼梯,踩空了摔伤
那么,也就是说,老人摔伤主要原因,还是是自己走路不小心,认错路了。
那么,认错路了,作为物业有没有责任呢?需不需要,老人女儿说的那样设置一个警示牌呢?
如果不是坑,滑倒,或者本身设计有缺陷,没有及时救助,否则物业很难承担责任
第一,车库是否需要警示牌
生活中,我们的确经常看到警示牌,比如路面滑,注意摔跤,再比如挖了一个坑,需要警示,怕有人不注意踏入坑里。
那么车库的位置,需要警示,提示这里是车库吗?答案是需要的。
但是从我图片,大家也可以看出来,这个警示标志其实和本案摔倒没有任何关系。
因为车库本身正确方式,行人就是搭载电梯下去。
关于摔倒警示,是类似当天路滑,或者正在施工,需要提醒,因此需要警示牌。
但是本案是不是就没有任何索赔空间呢?也并不是。
第二,过往摔倒,物业赔偿案例
首先,车库摔到,状告物业,并不是个例
最终基本上也都物业承担了相应的责任但是案例中,正如我前面所言
物业赔偿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一,滑倒,有水,导致摔倒,物业有清洁作用
二,私自放不该进入车辆进入,导致摔伤
三,摔伤后,物业没有提供及时救助
四,维修有坑,没有警示牌
本案赔偿与否主要看有没有设计缺陷和救助情况
本案,看图片,晚上,并没有下雨,也不涉及到维修,所以最终物业是否赔偿,也就是法律上,有没有起到安全保障义务。
主要是看,有没有及时救助和设计缺陷,比如老大爷摔倒后,物业方,在得知情况时,有没有第一时间帮助救助。
另外就是设计缺陷,如果车库位置本身容易让人误踏空,遮挡物太多,过于黑暗,没有基本应有的灯光,物业也会承担一定的责任。
但是,无论如何,摔倒最终自身肯定是要承担责任的,这种状告物业,类似本案,可能会承担责任,但是也并不多,因此,大家走路还是自己多注意安全。
廖彩琳律师
评论前先看看发生了什么事情:
刘老伯到杭州看女儿,晚上在小区遛弯而比较晚,他本想回3栋女儿家,可由于天黑走到了2栋的车库不慎摔伤。女儿带着记者找到物业公司,她认为物业没有设立警示标识导致老人摔伤,现在老人没钱治病,物业应该赔偿。
这么大岁数的老人腰椎骨摔骨折令人心痛,但同情归同情,道理还是要讲清楚。
2栋车库是不允许行人进入的,老人因为路况不熟,自己又没看清路才导致摔伤。而物业是否设立警示牌是次要的,即便是设置了警示牌,黑灯瞎火也不一定能看到,除非给车库加个盖子。
老人女儿在这件事中同样存在过错,老人千里迢迢来看她,人生地不熟,天黑了也不知道找找,出事了又声称老人没钱看病,如果物业不赔偿这钱还要老人出吗?
很多人已经习惯于出事推卸责任,从来不承认自己有过错,别人不赔钱心理“委屈”不平衡。
物业公司应该吸取这次事故教训,既然有人摔倒提出没有警示标识,那以后就多竖起几个。一般物业都会交纳公共责任险,既然老人在小区出现意外尽量走保险给报一部分。但是如果家属不依不饶,非要各种赔偿,建议还是走法律程序。至于现场记者建议和解,这个方案不可取,最好弄清是非曲直,不然未来还有更多人摔倒索赔。
民间那些事儿
由这个事情,想起了前一阵浙江慈溪市那个女主带够乘坐电梯时,因为电梯没有提示禁止狗狗乘坐电梯,导致狗仔乘坐过程中,受伤,女狗主在施救的时候,被狗咬伤,最后对受伤的狗进行手术,包括女主被咬伤的3000元费用和狗做手术的费用,全都由物业出,理由是,商场没有提醒狗不能坐电梯,奇葩的是,女狗主找来浙江1618黄金眼栏目记者“维权”,商场迫于媒体压力,赔偿了所有费用。
前面是狗,这里是人,前面是商城没有禁止狗乘坐电梯受伤,要赔偿,这里是物业没有提醒这是车库,老人不得进入,两个都相似,觉得没有提醒,就应该承担责任。
我就奇怪了,这个跟物业有啥关系?你误入地下车库,踩空受伤,跟物业啥关系?责任在于其本人,物业没有必要为此买单。
如今社会风气非常不好,前两天刚在浙江嘉兴发生的一个老人摔倒,快递小哥扶起来,老人就说是快递小哥推倒的,要赔偿,最后监控录像还小哥清白,当交警把视频给老人后,老人还死不承认,说:不是他撞的,为何要扶我?看看,如今社会,都是什么风气啊,社会就是这些人搞坏的。
杭州这个也是,老人误入车库摔伤,那是自己没有看清楚,黑灯瞎火的,即便物业设置警示牌,也看不清,何况,这里是地下车库,不是人行道,即便是人行道,又坑坑洼洼,你自己不好好看,摔倒了,你也要物业负责?那么,你哪一天在道路上摔倒了,受伤了,是不是也要告路政部门不作为?大路朝天,各走半边,你不看路摔倒受伤,没钱了,就要别人赔偿,哪有这样的道理?
因此,物业没有必要贯出来这样的毛病,理都不要理,不要给这些人毛病,不然,社会风气只会越来越不好。
乌鲁木齐那些事儿
记者必须也要懂法,不要和浠泥。请问各路记者,你们单位门口,门内,楼下,楼顶,各公共走廊,设施,各行人皆可到达地方,都张贴立安全警言,警告语了吧?你们的用车,在车上,车外,也贴警告标语牌了吗?各位记者你们的家门口贴上了警告标语?你们的家内,窗口,阳台,各用房,顶楼,凡人可到达地方张贴安全警告,警示牌了吗?所以记者们请不要说和解,调解之类的话语和浠泥,必须多方调查,实事求是办事。不要一厢情愿,讨一方好去解决问题。
龙哥哥149759091
难道得为他遍地都设警示牌吗?如果那样的话,电线杆子上是不是也得挂警示牌儿?绿化树上是不是也得挂警示牌儿?马路牙子上是不也得挂警示牌儿,都是常识性的东西,不需要单独的警示,自己不注意造成了摔伤,不在自身找原因却到处去讹人,这种人简直就是心里变态。
用户97740798
你家里的插座有警示不要把手指插入的标志吗?没有的话,有好远滚好远!
河淼1
本来类似的问题是不屑一顾的,但既然受邀,就回应一下。
首先要明白物业在小区的角色:是为小区业主花钱聘请回来"协助"业主履行对小区维护的责任。当然,要是没有物业,就是所谓的业主自治,责任就由小区各业主亲自去承担。由此可以看到:小区出现的任何责任,无论有没有人帮助,业主是主要责任人。
既然物业提供的是有偿服务,所以物业不是寃大头,物业所做的一切都跟业主付出的钱有关。要是小区业主愿意出钱,别说一个告示牌,满小区装千百个,包括:"不准吃狗屎"也不是个事。
回说标题所述的事件,首先要决定那告示牌是否一个常规的告示牌,要是真有安全隐患,告的是开发商。要是原开发商没有的,业主(业委会)有没有指示物业去安装这样的告示牌,最后业主付出了相关费用没有?
在水一方211414183
什么都要设立警示牌,哪来那么多地方挂,这个是常识!再说三遍,常识!常识!常识!把自己的失误迁怒他人,恬不知耻的要求赔偿,还能不能要点脸了。除了常人不能理解或容易误会的需要设立警示牌,其他能够被常识所认知的挂个p。法院门口也没挂,你们咋不去撞墙、跳楼啊!
诸葛小猪44742021
这个家属,老人晚上出去不陪护,却让老人摔了,还要求物业赔偿?可谓是心思歹毒!还带着记者?这莫非是一家子碰瓷儿的么?让老人出门摔了,就已经很无德的了!还不积点儿德!物业理应报警,告她失监护之职“碰瓷儿”!法院理应严厉处罚此等恶劣案件!
user9599206271590
坚决抵制无理取闹,敲诈勒索之风!应该来一场全国性运动,将国人的风气正起来!另外,最后证实律师参与敲诈勒索的,一并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