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在朋友圈裡看到這樣一條內容
猛地一看
是不是還以為是哪個微商在做廣告?

不過仔細看一看
這賣衣服的人畫風有點不太對呀
這不是法院的幹警嗎?
2019年10月31日
神木法院10多名執行幹警在街頭“練攤”賣衣服

據現場參與“搶購”的市民反饋
“搶購”現場十分火爆
因為確實是便宜啊
您看看這價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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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恤10-20元一件
毛呢外套20-80元一件
皮草50元一件
蠶絲被50元一件……
四捨五入等於不要錢!
辦案人員說:“這批衣物的變賣價格比較便宜,很多人也覺得法院賣衣服好玩,所以現場有大量市民圍觀搶購,有位阿姨拿著口袋一下子買了十來件。”
那麼
“戰績”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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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個小時賣了800多件
“收入”達22000多元
“生意”不錯是真不錯
不過
朋友圈下面的回覆
吐露了執行幹警的真實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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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太難了!
是啊!
法院怎麼開始賣衣服了?
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
原來,張某租了孟某的房子開服裝店,但是,從2018年6月起,張某就沒有再向孟某付房租了。案件經神木法院審理後,判令張某在判決生效後十日內騰出房屋,並且支付房屋從2018年6月9日起至房屋騰空之日止期間的房屋佔用費,每天246.6元。
判決生效後,張某沒有騰房子,也不補交房租,於是孟某等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在執行過程中幾經周折,張某終於將涉案房屋騰空,但房屋佔用費等共計42000多元,他卻不交。
辦案人員發現,張某在孟某的房子裡,還有1000多件服裝存貨,除此之外再沒有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於是,辦案人員只能對這些衣物採取扣留措施並依法啟動變賣程序。
這次變賣活動從上午10點持續到下午4點,總計賣出衣物800多件,賣得案款22000餘元。賣出的這些錢,神木法院執行局將會兌付給相關申請人。
法院太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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