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晚,韶關翁源縣公安局通過縝密偵查,將野外用火導致森林火災的黎某和趙某兩名嫌疑人抓獲。
10月30日下午6時許,翁源縣官渡鎮利龍村發生森林火災,火勢較為猛烈。火災發生後,翁源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迅速成立前線指揮部,翁源縣委書記黃令遙坐陣指揮,組織縣、鎮兩級幹部和救火隊員開展火災撲救工作,並要求公安機關全力調查起火原因。

按照上級指示,翁源副縣長、公安局長李慶生,副局長鄭文芳、林發貴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抽調森林分局、刑偵大隊、網警大隊、官渡派出所等部門精幹警力組成“10·30”森林火災案件專案組,對起火原因展開調查。
為了從重從快從嚴打擊燒燬森林的“毀林黑手”, 專案組主要領導親自帶領精幹警力,對火災現場周邊進行走訪調查。
在現場勘查,專案組發現火災現場有燒過的火土堆,痕跡較為清晰,初步推斷應為起火點。同時,走訪周邊群眾,找到了目擊證人,鎖定了相關證據。

經過一天一夜的調查取證和現場勘查、痕跡比對,專案組最終確定了火土堆就是引發火災的起火點,嫌疑人為利龍村工業園某工廠的員工黎某和趙某。
10月31日晚上8時許,翁源縣公安局在該工廠將黎某和趙某兩名嫌疑人抓獲。在專案組的數輪細緻訊問下,企圖掩蓋事實的黎某和趙某最終卸下偽裝,如實供述了兩人在野外燒黃蜂窩引發山火的犯罪事實。
經審訊,黎某和趙某供述,他們兩人於10月30日到官渡鎮利龍村韶能生物質發電廠附近的山林燃燒黃蜂窩,不慎引燃周邊草木,引起森林火情,因火勢迅速蔓延,兩人無法撲滅,便迅速逃離現場。
目前,黎某和趙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當中。
警方提醒:廣大群眾必須遵守《韶關市野外用火管理條例》,充分認清森林火災給生態環境和人民生命財產帶來的嚴重危害,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進一步增強“森林防火,人人有責”的自覺性。要嚴禁一切野外用火,對可能引起森林火災的居民用火應當嚴格管理。公安局將從嚴從快打擊一切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犯罪人員。
【記者】唐音 潘俊宇
【見習記者】範永敬
【通訊員】官曉雷 丘振良
【作者】 唐音;潘俊宇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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