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翁源公安局交警大隊交管股接到一當事人報警稱:在翁源縣龍仙鎮建設一路龍湖美食城路段,有二輛車相撞發生了交通事故,並且損壞程度較重。接警後,交管股民警迅速趕往現場。

民警趕到現場並勘查完現場後,便對雙方當事人進行了詢問。在詢問其中一名當事人傅某時,其言語前後矛盾,含糊其辭,說話沒有底氣。民警詢問其從什麼地方駕車來的,也回答不上來,十分可疑。隨後,民警詢問傅某是否有同行的朋友,傅某回答同行的陳姓朋友,已經離開了。但朋友遇上了交通事故,怎麼可能提前離開?其中必有貓膩!

辦案民警讓傅某留下聯繫方式後,便迅速趕回交管股查看相關監控視頻。經過查看監控視頻,民警發現傅某果然在說假話,其所說的行駛線路和車輛人員情況與監控視頻並不相符。
於是民警便聯繫傅某讓其和同行的陳姓朋友一起到交警大隊配合調查。在民警出示的大量證據下,陳某承認了是他駕駛的車輛,由於前一天晚上自己喝了一點酒,就叫自己的朋友傅某來“頂包”。
民警批評了傅某替人頂包的行為,並對陳某找人頂包的行為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由於陳某的行為已經涉嫌肇事逃逸,不僅保險沒有賠償車輛損失,而且交警還對其作出了罰款2000元和記12分的嚴厲處罰。
交警提醒: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在隨處可見攝像頭的今天,妄想通過頂包來逃過處罰無異於掩耳盜鈴,只有謹記交規,拒絕酒駕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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