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連民心 件件有回覆 檢察機關創新解決申訴難

檢察機關創新解決申訴難——

信件連民心 件件有回覆

2018年1月23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次會議。會議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浙江等地針對群眾反映突出的辦事難、投訴舉報難等問題,從優化審批流程入手,推動實施“最多跑一次”改革,取得積極成效。各地區要結合實際,善於從基層和群眾關心的問題上找出路、找辦法,加大體制機制創新,以實際行動增強群眾對改革的獲得感。

建立7日內程序回覆、3個月內辦理過程或結果答覆制度,是最高人民檢察院有關群眾來信件件有回覆工作的部署。

最高檢第十檢察廳負責人表示,“小信件”辦理聯繫的是民心民意、體現的是工作作風、踐行的是為民宗旨。群眾來信件件有回覆要求,是貫徹落實黨中央提出的要在防範化解重大矛盾和突出問題上出實招硬招,要繼續把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放到突出位置等重要要求的務實措施。針對群眾反映突出的辦事難、申訴難等問題,貫通協同“四大檢察”“十大業務”,通過明確辦理答覆時限,倒逼辦信辦案責任落實。

今年1月份至9月份,全國檢察機關共收到群眾來信251407件,具備回覆條件的194264件,均作出了7日內程序回覆;從6月份開始,先後有62077件案件到了3個月答覆期,其中答覆辦理結果或進展的61245件,答覆率為98.7%,解決了“來信少回覆、來信少結果、來信少跟進、來信少批辦、辦信少滿意”的問題。

檢察機關開展的群眾來信件件有回覆,就是瞄準來信不回覆的“痛點”發力,要求每信必復且必須在7日內回覆,既包括屬於檢察機關管轄的信訪事項,也包括不屬於檢察機關管轄的信訪事項,都要告訴信訪人來信已經收到,並明確回覆信件的流向,給信訪人吃下“定心丸”。

一封來信對於檢察機關來說,可能只是收到信件的千分之一、萬分之一,但對於寫信的群眾來說,包含了百分之百的期待和信任。最高檢要求,進入法律程序的案件3個月內必答覆辦理過程或結果。3個月不能辦結的,以後每月都要向信訪人答覆一次進展情況,直到答覆辦理結果為止。據瞭解,自6月份第一批案件到期答覆以來,全國檢察機關辦結答覆結果的55966件,辦結率為90.2%。

今年3月25日,浙江省杭州市臨安區檢察院收到申訴人戴某琴等反映不服區法院2013年作出的民事判決的來信。經審查,該院當天依法受理了案件,並向申訴人送達了受理通知書。因該案涉案金額高達500餘萬元,還涉及刑民交叉等問題,在檢察長的直接指揮協調下,承辦檢察官驅車700多公里跨省調取證據材料千餘頁,包括涉案人員近20個賬戶的資金往來情況。臨安區人民檢察院經反覆核查,認為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遂於4月28日依法向臨安區人民法院提出再審檢察建議,並當面答覆申訴人,現該案正在法院審查中。

信訪工作職責分工是“誰家的孩子誰抱走”。然而,從信訪便民的角度看,這會讓群眾“多頭跑”“來回跑”。最高檢第十檢察廳有關負責人表示,即便不屬於檢察機關管轄的信訪事項,也不能簡單地作退回信訪人或存查處理,要責無旁貸地幫助信訪人轉交有關機關處理。群眾來信件件有回覆制度要求“每信必明去向”,屬於檢察機關管轄的,移送有管轄權的檢察院或有關部門辦理;不屬於檢察機關管轄的,轉交有關機關處理。對移送轉交的信件,要跟進回覆辦理情況,不能一轉了之,“轉而未辦”的,還要提出意見建議,促請依法及時辦理。

此外,群眾來信件件有回覆制度特別強調落實領導幹部閱批群眾來信制度,對重大疑難複雜的群眾來信,領導幹部要親自閱批、帶頭辦案閱卷,認真聽取群眾意見,及時處理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積極協調解決群眾合理訴求。據統計,今年以來,全國各級檢察長閱批群眾來信12495件,有效化解了一批信訪積案。(李萬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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