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風裡雨裡,我們都和你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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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2019年10月
高速公路管理三大隊結合工作實際,科學部署警力開展酒駕醉駕違法整治行動,為持續加大酒駕醉駕違法行為整治,淨化轄區高速公路環境。
請跟我走一趟吧
當日早上7時許,駕駛員覃某(男,48歲,南丹縣六寨鎮人)駕駛桂MQQ**6號小型轎車行至至蘭海高速G75線1672公里加100米南丹收費站延長線處時,被執勤民警依法攔截並進行酒精測試。
民警用酒精快速排查儀顯示駕駛員周某存在酒後駕駛的嫌疑,隨後民警用警用酒精測試儀依法對其作進一步排查確認,儀器顯示覃某的酒精含量為73.9mg/100ml,涉嫌實施酒後駕駛違法行為。
酒後駕車酒精含量標準是:
20mg/100ml<=酒精含量<80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80mg/100ml以上,則是醉酒駕駛。
在確認覃某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後,民警通過公安系統進行相關信息核對時得知,覃某此次酒後駕駛違法行為屬二次酒駕違法行為。
都已經第二次了......
老哥挺能耐阿
你咋不上天呢
就你事兒多~
覃某
冤枉啊
我第一次酒駕被查是因為發生了交通事故
我自己報的警
交警蜀黍
你這叫自投羅網
而這次酒駕以為睡一覺起來酒精會揮發完了,更沒想到那麼早就有警察查酒駕,自己又被查獲......
酒不是你的對手
除了讓你栽跟頭的 “ 隔夜酒 ”
溫馨
提醒
建議各位老司機
飲酒後至少間隔24小時再駕駛車輛
每個人代謝酒精能力不同
宿醉可能構成酒後駕駛
貿然上路隨時會變成 “ 馬路殺手 ” 喲
就問你怕不怕!
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對覃某處以拘留五日罰款1000元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審核|蘇 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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