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什麼時候覺得感情不再刻骨銘心的呢?
是從覺得好像真的不是非誰不可,誰都可以失去,還是覺得所謂喜歡也不過如此,總會有下一個?
喜歡最早學會的,是等待。等待她的回應,也等待她的不回應,等待她的喜歡,也等待她的不喜歡。
會做許多許多事,有些可能是對的,但更可能有很多都是錯的。喜歡一個人嘛,錯也錯得好像很對的樣子。
是百般試探,也是千般真心,是拼命靠近,也是假意疏離。你怎麼會看不出來一個人是不是真的愛你呢。
不管你傷的多厲害,你也至少被愛過一次。

只可惜再後來,我們學會了以退為進,學會了為了各種目的去掩飾自己的喜歡或者不喜歡。
喜歡一個人也還是等待,等待相處時彼此的反應,我們甚至不需要表白,我們在曖昧之中就表達了喜歡。
直白地,赤裸裸地告白是愚蠢的。
這說不上好也說不上壞,也許是以前的故事讓你羞於再袒露真心,也許是害怕會錯對方的意,那只是特定情境下的特定感情。
我們在你來我往中感受愛。感受自己的喜歡,也感受對方的喜歡,我們太累了,我們再也沒有時間精力去衡量一份愛了。
衡量它的值不值得,有沒有未來。

於是我們比較,我們在各式各樣的感情之間周旋,然後再選擇那些看起來更愛得不費氣力的親密關係。
不會再有那些等待的輾轉反側了,不會再有那些發消息回消息的小心翼翼的,也不會再有那些互相猜來猜去的疑惑了。
是保守也是退讓,我們把感情置於一個絕對的安全地帶,會被拒絕的示愛就藏起來,說出口的期許永遠都有回應。
我們怕了,我們不敢再愛不一定愛你的人。
那些動輒就是好幾年的追求,那些需要橫亙千里的尋找,可能真的不會再在你我身上出現了。
那是心動嗎?是,只不過很微弱。而我們又剛好很擅長放大這類可能稍縱即逝的喜歡。
我們不再等待真愛出現了,因為我們比誰都明白,真愛的出現是需要極大的代價,也許是別人,但更可能是自己。
我不知道別人因何而為我心動,所以自然也無法捕捉我值得被你愛的緣由。我無法準確地表達對你的眷憐,所以自然也無法懇切你會為我而來。
說實在的,
我不再期許我心動的人為我而心動了。
而這份期許,恰恰是我自己放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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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不會再為誰而有所期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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