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合肥市城鄉建設局的最新通報,建築質量安全監督站在對新城樾府都會(建設單位:合肥新城創晟房地產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遊軍軍;施工單位:泰興一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項目經理:劉明;監理單位:安徽恆信建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項目總監:方楊)進行建築質量安全監督檢查中,發現存在一些問題,現責令該工程全面停工整改,掛“黃牌”警告,並列為重點監管對象。
通報中指出,該項目現場管理混亂,相關單位質量安全生產意識不高,質量安全責任不落實,責令該項目17#樓(形象進度7層牆柱)停工整改。4月16日,建築質量安全監督站對該項目進行停工複查過程中發現該項目17#樓在停工期間擅自進行施工作業,8層樓板混凝土已澆築成型,且相關責任主體未按照整改意見要求對項目舉一反三排查,落實整改力度不足,仍存在以下主要問題:
1.17#樓7層一處懸挑構件拆模無100%混凝土強度拆模報告(違反《建築施工模板安全技術規範》(JGJ 162-2008)第7.1.2條規定)。
2.17#樓7層模板支撐系統未按要求雙向設置水平杆(違反《建築施工模板安全技術規範》(JGJ 162-2008)第6.1.9條規定)。
3.17#樓5層模板支撐系統拆除作業,未有效劃分鋼管放置區,在預留人貨電梯口部位存在鋼管斜靠於主體結構現象,無臨邊警示、防護等安全措施(違反《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JGJ 80-2016)第3.0.6條、第4.1.1條、第4.1.3條等規定)。
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市城鄉建委《關於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合建〔2013〕31號)、《合肥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紅、黃”牌警告制度》(合建質安〔2013〕29號)等有關規定,經研究,做出如下處理決定:
一、責令該工程全面停工整改,掛“黃牌”警告,並列為重點監管對象。
二、給予施工單位泰興一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通報批評,並記錄嚴重不良行為一次。
三、給予建設單位合肥新城創晟房地產有限公司和監理單位安徽恆信建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通報批評,並分別記錄一般不良行為一次。
四、給予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劉明和監理單位項目總監方楊通報批評,並記錄一般不良行為一次。
市場星報、掌中安徽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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