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0ETF期權合約規定了交易雙方未來買賣上證50ETF基金的權利與義務。交易50ETF期權可重點了解以下信息。
上證50ETF期權合約基本條款

01
合約類型
50ETF認購期權:
在約定時間,以約定價格買入50ETF基金的權利。
50ETF認沽期權:
在約定時間,以約定價格賣出50ETF基金的權利。
02
交易方向
認購期權買方:
付出權利金,獲得期權合約賦予的在到期日,以約定價格買進50ETF基金的權利,但不承擔必須買進的義務。(買方看漲交易)
認購期權賣方:
收取權利金,承擔買方一旦行權時,按合約規定賣出50ETF基金的義務。(賣方看跌交易)
認沽期權買方:
付出權利金,獲得期權合約賦予的在到期日,以約定價格賣出50ETF基金的權利,但不承擔必須賣出的義務。(買方看跌交易)
認沽期權賣方:
收取權利金,承擔認沽期權買方一旦行權時,按合約規定買入50ETF基金的義務。(賣方看漲交易)
03
到期月份
當月、下月、以及連續兩個季月。
解讀:
如當前月份為9月,則到期月份分別為9月、10月、12月、3月。
04
行權價格
最少一個平值、兩個實值、兩個虛值
解讀:
對於認購期權而言,行權價低於市場價稱為實值、等於市場價稱為平值、高於市場價稱為虛值,從實值期權到虛值期權,權利金報價也將應將從貴到便宜。
對於認沽期權而言,行權價高於市場價稱為實值,等於市場價稱為平值,低於市場價稱為虛值,從實值期權到虛值期權,權利金報價也對應從貴到便宜。
05
到期日(行權日)
到期月份第四個星期三(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解讀:
合約到期時,虛值期權到期價值歸零,實值期權既未申報行權,也未進行平倉,到期後價值也將歸零,需重點關注到期日風險。
06
合約大小
每張期權合約代表10000份50ETF基金。
解讀:
如某一50ETF合約權利金報價0.0136,則意味買入該合約需要付出0.0136*10000份=136元權利金,若該合約權利金上漲至0.0200,則意味買入一張該合約獲利7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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