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亂收費、不提供收費票據等違規行為 9個停車場被“黃牌”警告

警告亂收費、不提供收費票據等違規行為

9個停車場被“黃牌”警告

警告亂收費、不提供收費票據等違規行為  9個停車場被“黃牌”警告

●市婦幼保健院輔道停車場豎起的“黃牌”

本報訊(記者 鄭鵬)近日,王先生開車到寶塔區雙擁大道辦事,來到市婦幼保健院門前輔道時,一個醒目的“黃牌”吸引了他。他停車細看後發現,原來是該處的停車場存在違規行為,被寶塔區城市管理執法局亮了“黃牌”。因為看到了“黃牌”,王先生停車時特別注意停車場收費人員的收費是否合理和態度問題。他覺得這個黃牌警告既有創意,又有效地規範了停車場的服務。

4月16日,記者在市婦幼保健院輔道看到了王先生說的“黃牌”。該“黃牌”為長方形,標牌黃底黑字,“黃牌警告”4個大字非常顯眼。寶塔區城管執法局執法人員告訴記者,掛“黃牌”主要是警告亂收費、不統一著裝、不佩戴收費證件、不使用文明用語、不提供收費票據等違規行為的停車場。他們發現停車場有亂收費行為,第一次罰款200元到1000元,掛“黃牌”警告一個月;第二次罰款2000元到5000元,掛“紅牌”警告兩個月;第三次扣除全部履約金並依法解除經營合同。目前,他們已經對雙擁大道的東大上品、市婦幼保健院、實驗中學、百合家園小區的輔道,以及步行街路口、七里鋪糧貿小區人行道等九處有違規行為的停車場豎起“黃牌”。

對於該局對停車場亮“黃牌”,市民覺得這樣對規範停車場的經營有著積極的意義。劉女士說,掛“黃牌”對收費人員是一種警示,對市民也是一種提醒。今後她停車時,也會注意停車場有無亂收費的違規行為,看看工作人員有沒有統一著裝、佩戴收費證件、使用文明用語、提供收費票據等。

寶塔區城管執法局副局長倪曉輝告訴記者,自從對違規停車場豎“黃牌”以來,市區停車場違規現象有所下降,得到了市民的好評。下一步,他們將落實舉報專席受理投訴機制,及時調查處理,嚴格規範停車秩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為市民創造良好的城市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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