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手牽小手76438
物業出租地上停車位,1800一年,假如在我們這兒,座標南京,其實很正常。為什麼這麼說呢?作為停車位而言,費用分為兩部分,一個是管理費,也就是說物業部門管理這些停車位而產生的費用,另一個就是所有權使用費。
因為地面上的車位,其所有權為全體業主所有,因此在你使用地面停車位的時候,所產生的費用就是管理費,物業部門管理車位,收取一定的費用,這是理所應當的,唯一的問題就是這個費用是否經由物價部門批准,如果物價部門批准了這個收費標準,那麼物業收取1800元每年就是合理合法的了,假如物價部門沒有批准,而是物業自作主張收取的費用,那麼就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了,業主可以向物價部門投訴,經由物價部門核准,確定一個合理的價格,那麼業主們遵照執行就可以了!

天涯隨風嘌
我家2400一年。說什麼哪?誰讓我沒沒辦法把車開到樓頂哪
玄墨丶丶
首先,這就是個腦殘人提出的問題,因為它根本就不瞭解物權法的政策,國家明文規定,小區地面所有公共場所的使用權限,歸本小區廣大業主所持,物業擅自出售,出租,出讓,都是嚴重侵害了業主權益,物業無權自由分配。所以,煩請小便不要誤導大眾,這年頭,雖然大家都不缺那幾個毛,但是權益比毛更值錢!
用戶110156511325
哪個物業,我也想去買那房子。1800一年停業費去哪兒找啊?
做人要講理917
不怎麼看,如果是外國人家是不會交的,在咱們這就有個別交這種違規的錢。沒辦法
請懂的思考對與錯
良心價!每月才一百五十元,我們自走產權車位每月還收八十元!
商朝後代
價格不是重點,重點是這個收入是否歸業主共同所有
玉蝶551
不貴,有地方停就不錯了
莫急666
貴到不貴,但是主要看1,是不是固定車位,還是說像路邊停車一樣,誰先到誰停,那就不好了。2,是不是佔用了小區公共空間,或者說不是規劃的停車位,妨礙了其他車輛正常出入,這種車位是可以投訴物價部門的,他沒有資格收取。
飛往太空的鳥
怎麼看 該交還得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