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柿子要挑軟的捏,電商壟斷照樣如此!
剛剛,大量媒體曝出,在拼多多三週年慶活動中,部分商家遭遇天貓“強制二選一”,要求其降低對拼多多“雙十”活動的參與力度,否則天貓將採取流量限制甚至關店措施。

就在昨日下午,拼多多聯合創始人達達也於微信朋友圈曬出商家的對話截圖,不難發現,遭遇強勢平臺“二選一”的商家都深感無奈:
“非常不好意思,天貓這兩天給了我們巨大的壓力,要求我們撤出……”;
“以前我們經常遇到這種事情,對於商家來說,是最不願意遇到的,但天貓的銷售體量那麼大,我們也很為難……”;
“我們也想發展拼多多這個渠道,對我們來說,多一個渠道就多一個銷售……”;
“平臺打架,我們商家很受傷……”。
針對這一事件,阿里回應卻稱“純屬虛構”!但據觀察對比,確實有不少品牌商已從拼多多“雙十”促銷會場中開始“消失”。
不過,令人沒想到的是,這些統一從拼多多下架商品或“消失”的品牌商均是國內企業。這不禁讓人疑惑,為什麼天貓不對那些外國商家下手?
對此,有專家分析稱:“衝著外國商家下手,起訴就是在國外,一點勝算沒有不說還罰到肉疼為止。更可怕的是,還可能引起貿易爭端、外交衝突,這就剛好中了老外的下懷。”
沒錯,要知道,對國外企業施行壟斷性質的行為,部分國家法律規定:當事人將會面臨起訴,甚至會判刑坐牢,另外“天文數字”的罰單足可讓你罰到“懷疑人生”。
而反觀國內,雖然已有相關條約規定:“對於同時在兩個電商平臺入駐的賣家,任何電商平臺都不得“限制、排斥平臺內的網絡集中促銷經營者參加其他第三方交易平臺組織的促銷活動。”
不過,這種局面或在明年得到解決。
在明年1月1日即將施行的《電子商務法》裡,已明確規定:“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不得利用服務協議、交易規則以及技術等手段,對平臺內經營者在平臺內的交易、交易價格以及與其他經營者的交易實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條件”。
雖然《電商法》即將實行,我們看到了電商業的曙光,但還是不得不承認,黎明前的黑暗還在我們的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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