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2017年度穩定崗位補貼申請工作就要開始了
符合條件的企業不要錯過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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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
企業申請穩崗補貼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並繳納失業保險費;
2、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於統籌地區登記失業率(裁員率=領取失業保險金人數/參加失業保險人數)。經核准,審核2017年企業穩崗補貼中的統籌地區登記失業率,統一執行全市登記失業率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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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
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申請單位需在上述規定時間內到失業保險參保地地方稅務部門提交穩崗補貼申請,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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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程序
2、申請企業到參保地的地稅部門提交證實已依法按實際工資收入為每一位員工按時足額繳費的上年度工資賬冊、報表等有關證明資料,填報參加失業保險人數、上年度應繳納失業保險費和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三項內容,並經地稅部門審核;
3、申請企業到同級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審核企業的裁員率;
4、審核部門對符合申領資格的企業填寫的《肇慶市失業保險穩定崗位補貼申報審核表》出具審核意見,並加蓋公章和相關負責人簽字。最後由各參保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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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標準
為支持企業穩定就業崗位,我市對採取有效措施不裁員、少裁員、就業崗位比較穩定的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給予穩崗補貼,主要用於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相關支出,補貼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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