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奖举报!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拿下“百吨王”

天中晚报讯 全媒体记者 王永良 通讯员 蒋军华 胡俊峰

货车核载49吨,实重121.2吨,超限率高达147%。一辆核定总质量为49吨的车辆,装满货物后总质量竟达到121.2吨。日前,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处联合汝南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所,查处了一辆严重超载的“百吨王”货车。这是驻马店市开展有奖举报以来,查获的第一辆“百吨王”货车,也是今年查获的第一辆。

时间定格在当日晚上10时许,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处值班人员接群众举报,有拉载钢材严重超限运输车辆在汝南县境内通行。警情就是命令,尽管夜已深、雨在下,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处执法处立即启动快速反应机制,联合汝南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所,在该车辆途经路段布控,一举查扣。经交通执法部门称重测量,被查扣车辆核载49吨,实际车货总重121.2吨,超限率高达147%,属于严重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据当事司机介绍,该车辆运载的是钢材,为节省运费少跑趟,车辆出厂后采用三台车倒装方式,确实超出了车辆荷载吨位。“这种百吨王车辆对公路桥梁造成的危害极大,无锡高架桥侧翻事故就是因车辆超载造成的,对此我们坚决查处不手软。”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处有关负责人说,按照省交通运输厅执法监督局“春雷”行动要求,对百吨王严重违法超限运输车辆,一律依法依规定格处罚,并坚决落实“一超四罚”。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驻马店市道路旅客运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驻马店市县两级交通执法机构持续开展客运市场“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为鼓励和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打击非法营运,广泛收集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线索,该处推行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有奖措施,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方式通过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对超限率100%以上以及经举报一次查处3辆以上的,每次奖励举报人500元;“百吨王”每次奖励举报人1000元。对超范围经营、无从业资格证,每次奖励举报人500元;无证经营的,每次奖励举报人1000元。有奖举报电话:0396-2719016(工作日8小时内),有奖举报接收短信手机:17839686991(24小时值班)。

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处提出的奖励举报措施能够激励公众参与,强化行业自律,提高执法效能,是开展打击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的现实举措。此次查扣今年第一辆“百吨王”货车就是很好的例证。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处将根据实施运行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应的举报奖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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